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布《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就在该方案出台不到半年时间,今年5月17日,吉林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九大任务,共计96条、247项工作着力点。该《实施方案》以提升金融支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主线,着力破解制约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分梯度推进改革试验,探索形成一条操作性强、复制性广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笔者对吉林出台的《实施方案》中的九大任务、96条做了逐条研读,可归结为“强供给,创产品,促普惠,控风险,建生态”五大要点。其中,针对供给部分,强调丰富市场参与主体,拓宽渠道;针对产品创新方面,侧重在满足需求方多样化需求;针对普惠金融方面,突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针对控风险方面,提出财政、保险及担保三者协同推进,并且注重维护金融稳定;针对建生态方面,以加强金融对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为基础,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突破,着力完善供需关系的平衡。该《实施方案》从完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响应农村金融市场主体需求、推进“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出发,加快建设供给充分、市场健全、主体多元、功能齐备、产品丰富、便捷高效、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以来致力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先后参与了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首批试点,首创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与“三农”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可谓针对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剂“猛药”,其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几个层面设定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实施目标。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吉林的农金改革试验以加快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试点为基础,将梨树县、龙井市、乾郭县等试验地区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工作实行地域全覆盖,并开拓应用领域。目前,梨树、龙井、磐石等主要先行试点县(市)已为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4万笔,金额逾20亿元。吉林省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以来,主要试点地区加快试点进度,三个月的时间就新增贷款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达到200%。该模式满足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的合法性要求,解决了因金融机构不具备农村土地财产权交易变现的处置能力,直接面对众多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资源资本化业务成本过高等问题。
  与此同时,吉林省着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衔接发展。目前,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已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亿元,设押耕地面积50余万亩。吉林省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工作以来,3个月时间内新增贷款1.6亿元,新增设押土地经营权面积17万亩。此外,按照“粮权不变、存取自由、农企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吉林省大力支持产粮县(市)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粮食银行”业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服务,帮助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储粮困难,降低储粮损耗,并获得增值收益。“土地银行”是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的试点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探索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式管理创新,构建农村土地“存贷”服务平台,推动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股权化,畅通农村土地资源流通渠道,促进农村进城人口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助推小城镇建设。
  发挥金融手段的撬动作用,支持农村生态可持续建设发展,是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的内容之一。吉林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绿色金融政策重点支持范围,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以金融手段助推雾霾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为项目企业开拓更多的融资渠道。
  在机构改革方面,吉林省开放推进省内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改制改革。本着敞开大门、开放招商的指导思想,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来自五湖四海的投资者均可参与吉林省农信社的改革改制。并且筹建吉林省首家民营银行,通过引进域外投资者,与省内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吉林省首家民营银行。该民营银行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具有农业区域特色,以“金融+互联”为特点。监管部门正式批准开业后,将通过拓展新型互联网业务,推广应用微贷技术等方式,对省内各类涉农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开放引入包括社会投资者在内的各类资本,加快推进农村物权融资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物权融资服务和风险分担体系及机制,为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共同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开辟渠道。以财政引导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政府出资成立了注册资本18.2亿元的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公司,通过财政资金金融化运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等鼓励类产业领域,推进产业升级。
  吉林金改强调突出共享发展,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同时,试点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将首期出资5000万元,用于设立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总公司,并逐步建设市、县、乡、村一体化,行政村全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站网络,为农民提供涉农补助资金代办、生活缴费、小额信贷等助农金融综合服务。目前,省级公司的组建即将完成。此次改革试验将开创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丰富农村资金来源,分散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同时,加快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和补偿机制建设,有效分散、降低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中的金融市场风险和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