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经国务院同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中,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从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分项目来看,绿色农业项目贷款余额376.4亿元,占比为0.7%,绿色林业项目贷款333.9亿元,占比为0.6%,两项加起来仅占1.3%。 

  就上述数据统计来看,针对农业及林业的绿色金融贷款在所有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中所占比例极小。在我国,从产业发展水平来看,农业一直处于较低层面,而且,农业本身所依赖的自然条件和环境保护与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包括土壤及水在内的自然资源既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所处自然环境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的因素。由此,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以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为指引,通过绿色信贷投放,引导农业产业向着绿色、环保、节能的方向发展。 

  笔者在针对“三农”及农村金融的调研中,很少能够看到符合绿色、环保、节能的农业生产主体,个别做循环农业的主体,往往规模也不够大,而涉农金融机构也很少会推出绿色信贷产品,也就是说,无论是信贷的需求方还是供给方都缺乏绿色环保意识。如何提升农村及农业的绿色环保意识,促进涉农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产品及服务创新呢?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并推进: 

  其一,政策与标准的制定问题,这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绿色、节能环保的农业生产是否有明确的标准,基于节能减排或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农业生产是否有明确的鼓励政策及信贷优惠,这是一个综合的产业政策制定及落实的问题,尤其是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在保证资源利用高效的前提下,着重促进绿色节能环保生产方式的实施,这是重中之重。笔者曾经在走访钱江之源的浙江省开化县时,看到当地政府对于水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淘汰低效、污染产能主体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在很多行政村,都建有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被迁移或关闭,金融机构的信贷也有意识地向着绿色生态的生产主体倾斜,诸如这样的思路和做法就是符合绿色农业的发展方向,当地从政府到农户,都奉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生产活动,绿色环保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诸如这样的地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有着良好的基础。 

  其二,在农村金融领域,针对符合绿色环保节能标准的生产主体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这个方面,需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协同发展。在农村,基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针对优化和提升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设施建设的信贷资金更多应来源于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国开行、农发行,基于诸多基础设施投入回收周期长,而且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充,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可以充分地体现。商业金融更多应该关注绿色农业生产主体,尤其是针对可循环再利用农业,绿色有机农作物生产等给予必要的信贷优惠,优先评估、优先授信,同时,引进专业评估机构对于绿色环保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并持续追踪其实施效果。 

  其三,在农村及农业领域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将绿色环保理念渗透到农村及农业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这是绿色金融系统建设的基础。绿色环保节能需要从“小处”做起,尤其是在农村和农业领域,从农业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到食品安全保障,从节能减排到农业技术创新,每一个环节都与绿色环保节能有关。因此,在广大的农村开展绿色环保方面的教育是很重要的,金融机构联合一些社会组织可以一同推动该教育的实施,政府部门也应充当绿色环保宣传和教育的主要力量。只有将绿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才可能真正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金融才会有其发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农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到生产方式的转变,小到生活形态的转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对于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面协同创新,也需要产业推动部门的政策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通过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可以优化客户结构,引入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客户,使自身的信贷质量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