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岷峰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记者:为什么目前有必要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

陆岷峰:首先是经济转型的要求。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形成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的必然要求以及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长三角地区发达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最终结果也必然会形成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和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转型升级相互依存,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是形成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前提,而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形成使得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的枢纽,集聚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从而保证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互联网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成为今后相当长时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建设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对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转型升级,保证经济持续领先全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为了推动上海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集聚地以及中心枢纽,这对于长三角地区控制信息资源比较有利,在互联网时代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早就不再是人力、物力的竞争,已经转变成为对信息资源的竞争,通过信息资源进而掌握资本、技术、人才等,从而在发展中占据有利于的制高点。中心的建立,不仅丰富了长三角地区金融业态,对于提高长三角地区的金融水平以及金融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也非常有利于上海成为能够和纽约、伦敦相媲美的全球金融中心。一旦上海建成了全球金融中心,那么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的财富积累将较少的遭受到汇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真正意义上能够管理好自己的财富,而不是通过购买美国国债等方式。

最后也是为了推动供给侧改革。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下行压力十分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加大了供给侧改革的力度,而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高了金融供给的力度,是新供给的增量改革,大大丰富了居民金融需求尤其是被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长尾市场”的金融需求,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在短短数年时间里增长到十几万亿规模重要原因之一。供给侧改革主要改变的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化经济增长模式,转变成为精准化、定制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而这必须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支撑,比如通过互联网金融,电商企业可以做到精准的营销,使得需求与供给能够相互匹配,在一定程度可以消化库存。另外,传统的规模化的经营活动无法符合市场微观主体个性化的需求,必须借助较小的通道满足其需求,而互联网金融中P2P、众筹等业态就是通过定位微观主体,借助大数据、网络化服务特定的金融需求主体,让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找到资金供给方,从而得到资金供给。因此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成立对于推动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意义影响深远。

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可行性

记者: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是众所周知的。历年的相关数据显示,无论是地区生产总值(GDP)、财政收入,还是教育医疗服务水平,长三角地区都遥遥领先。除此之外,您认为还有哪些条件有助于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

陆岷峰:除了经济发达这一重要因素,我认为还有三个可行性条件:

其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方便人们的生活,这也给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集聚提供了便利。地理位置的优越还可以使得全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能够在24小时保证持续交易,所以很多金融机构选择地址最先考虑的就是便利的交通和优越的地理位置。长三角地区靠近我国东部海岸线,是长江的入海口,地势平坦,气候适中,水资源十分充足,不仅如此,交通也十分便利,目前长三角地区有近20条铁路线,近30条公路线,20多个机场,近20个港口,仅江苏就有近千公里的海岸线,已经形成了海陆空三位一体的交通体系,便利的交通能够保证产品运输到国内外,这就使得长三角地区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其二,互联网金融市场全国领先。互联网金融中心的主体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企业的行为决定了整个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活力程度。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前提是能够集聚大量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同时还包括会计事务所、征信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机构,这也是形成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微观基础。目前,长三角地区以P2P、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位居全国前列,长三角地区传统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在全国也是遥遥领先。发达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是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基础,保证了中心能够持续充满活力。

其三,依托上海全国金融中心的地位。长三角地区的另一大优势在于拥有全国金融中心――上海这一城市,上海在亚洲的地位可以说仅次于东京,我国接近50%的外商直接投资都投资在上海及其周边地区。上海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全国遥遥领先,是我国资金集中度最高的区域,上海的资本市场体系十分完善,包括上交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集聚全国最多的金融人才,国内外金融机构纷纷进驻上海,人行在上海设立总部。上海全国金融中心的地区保证了长三角地区金融交易的频繁、密集,这也是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条件。

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打造内容

记者:那么,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构建重点应放在何处?

陆岷峰: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打造内容包括建立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数据中心、人才培育中心、新金融企业集聚中心、风险投资基金等五大中心。

创新服务中心主要进行产品、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衡量长三角地区的创新能力主要看长三角地区的专利、创新文化氛围、创新的商业模式以及市场体系的灵活高效程度,这样才能促使科技创新转化成为成果。而这就需要创新服务中心,通过创新服务中心,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持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地位,真正地推动长三角地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数据中心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存储分析系统的组合,主要发挥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共享等功能,包括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执行架构、基础架构(物理架构)、安全架构、运维架构的完整的结构。数据中心应该按照“集约化”的思路进行布局,建设成为全国的数据中心,科学合理的技术体系不仅能够保证各种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能够实现数据共享,统一的技术,确保在很短的时间内成功部署IT系统,安全的数据存储系统以及统一标准保证实现网络、硬件、存储设备、数据、业务系统和管理流程、IT采购流程、数据交换流程的统一集中。数据中心建设是建成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关键,是保证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正常运营的技术支持与核心要素。一旦数据中心没建好,很多核心业务就没办法开展,进而导致了中心不能正常运转。

人才培育中心主要在于培育、凝聚、吸引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人才。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集聚着大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尤其需要专业的人才,依靠人才的创新性的思维,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依靠人才的集聚程度。人才培育中心的建设主要目的是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培育人才,保证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维持全国领先地位,所以人才培育中心的建设需要制度完善的人才培育方案,良好的人才吸引奖励机制,保证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充足性。

建设新金融机构集聚中心主要目的在于吸引各类新金融企业集聚,形成集聚效应,规模效应。企业是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微观主体,正是由企业才能构成整个中心,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吸引集聚大量的、有全国影响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金融机构、科技金融企业以及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第三方咨询公司等,丰富完善整个中心的相关业态,才能保证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因此中心集聚区必须依托互联网金融产业为基础,按照构筑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来打造新金融企业集聚区。

风险投资基金中心则是为满足新金融企业成长的早期资金需求。在早期由于不确定因素比较高,轻资产、风险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其进行贷款,这也是投资“市场失灵”阶段,但是新金融企业早期的很多构想、思路是今后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未来形成重大商业模式的雏形,而早期的新金融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产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补充新金融企业早期的资金需求,是新金融企业成长的外部推动力。另外,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满足部分风险偏好者的投资需求,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通过购买公司股权为初创型企业融资,可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一旦企业上市或被收购,基金成功退出,投资者获取高额收益。

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政策建议

记者:在您看来,相关部门除了做好顶层设计之外,对于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还应给予哪些支持?

陆岷峰:一方面,应控制政府和市场的介入边界,高效驱动中心构建。中心的构建是通过政府推动结合市场导向的方式进行打造的,这就体现了中心在发展过程中会一直受到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政府的相关监管措施、法律规章制度都会影响到金融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如若控制得好,中心打造的效率会比较高。若双方介入程度不合理,则会可能起到负作用。在中心打造的早期,政府介入的程度可以深入一点,以行政方式强制扫除相关障碍,为中心的顺利发展铺平道路,比如可以对中心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尽可能发挥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重点是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生态环境,但是这种效应只是短期的,一旦中心的发展步入正轨,此时行政干预应该慢慢减少,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市场配置互联网金融资源无疑比行政干预更加高效。

另一方面,应积极支持互金企业,打造强大的支撑体系。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强弱是长三角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构建长三角全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前提是具备健康的互联网金融产业,要实行差别化管理,给予互金企业适当的发展空间,三省一市的地方政府应该积极牵头,金融办、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对互金企业进行审核之后,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金融”名称,地方政府对于合格的互金企业应该正常进行备案,颁发ICP许可证,积极为互金企业提供方便。同时建议长三角地区的地方政府下拨专项财政资金成立互金产业基金,用于支持初创型、成长型企业。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本地区互联网金融领域,给于政策支持,积极培植具有一定知名度、品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于直接落户的互金企业给予相关税收、资金支持,成立专家智库,提供智力支持,并且进行相关培训教育活动。创新融资渠道,建立股权交易市场,众筹交易市场等,并且支持互金企业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尝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传统金融尤其是银证保借助互联网金融加速发展,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业务,大力发展网络直销银行业务,支持本地的网络借贷平台对接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吸收高素质互金人才落户本地区,给予津贴优惠。支持地方互金企业进行业务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为落后地区提供金融支持,达到发展普惠金融的目的。支持互金企业申请第三方支付、私募等牌照,走综合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