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伍股份、银禧科技接连宣布终止小额定增计划,这一为创业板公司量身打造的再融资机制遭受冷遇。是什么使得一个拥有良好初衷的制度走到这一地步,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近日,华伍股份、银禧科技接连宣布终止小额定增计划,这一为创业板公司量身打造的再融资机制遭受冷遇。是什么使得一个拥有良好初衷的制度走到这一地步,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2014年5月推出时,小额定增因“快速融资”的优势广受追捧,一个月后旋极信息、联创节能率先“尝鲜”。但此后两家公司的预案相继遭到证监会否决。严苛的审核标准使创业板公司发现,小额定增适用的所谓“简易程序”或许只是审核效率的增加,但绝非审核条件的放宽。

  更令创业板公司失望的是,小额定增第一炮“哑火”后,证监会的审核效率也明显下滑,动辄两个月以上的审核过程令“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与否”的规定沦为空谈,小额定增“快速融资”的特性丧失殆尽。

  审核条件严苛

  2014年5月,证监会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推出了小额定增机制:若创业板公司定增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和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10%,将适用简易程序—证监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审核结论。创业板公司在股权再融资开闸之际收获意外之喜,高审核效率的快速再融资成为可能。

  但在近日华伍股份、银禧科技相继撤回小额定增申请后,这项已推出半年有余的再融资机制交出的答卷是:6家以失败或取消计划告终,6家悬而未决,顺利完成增发的仅三聚环保(300072,股吧)一家。这份成绩单显然无法令人满意。

  回头来看,小额定增的第一炮就没有打响,2014年6月率先“尝鲜”的旋极信息、联创节能皆没能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的核准。

  相比联创节能主要因“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被否决,旋极信息的理由就有些牵强—前次募资尚未用完。证监会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对上市公司募资的一项要求:前次募资“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无疑,两个“基本”的分寸都将由证监会自行掌握。

  最终,旋极信息IPO募资仍剩余的1390万元被认为不算“基本”用完。事实上,公司上市后资本性支出快速增加,IPO超募的2.11亿元在发布小额定增预案时已用掉93.41%,此次定增是为了偿还2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但证监会无视这种需求。

  小额定增落空后不久,旋极信息公告称将收购西谷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另一项资本性支出,且需要定增募资9190万元作为现金对价。虽然尚未经核准,但可以肯定,证监会断然不会因“前次募资尚未用完”为由否决此次收购。讽刺的是,就企业募资以求发展而言,这两次资金需求有何本质不同?

  或许旋极信息的发展规划并不会被这次否决打乱,但监管部门对“首尝”小额定增公司的苛求却是对自己所建立制度的不小打击。此后半年,仅有11家创业板公司继续“试水”小额定增,近3个月更是只有一家,与之前市场预期的火爆局面相去甚远。当然,市场清淡的原因还不止于此。

  审核效率低下

  小额定增的优势在于“快”,审核速度快,进而再融资速度快。只要企业有明确募资用途,便可尽快进行再融资,这也是成熟证券市场再融资制度的精髓。例如香港证券市场,一旦企业决定再融资便可立即停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后,几小时内就能完成再融资程序。

  但现实是,旋极信息、联创节能的预案自受理到未通过核准,时间约一个月,已超出“15个工作日”期限。此后,审核的拖沓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目前,尚有6家公司的小额定增未有审核结果,其中最短的也已获受理两月有余,特锐德更是早在2014年8月便获受理,至今已5个月有余。

  等待审核过程中,多家公司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其中,梅安森补充披露了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被小额定增摊薄的程度;福瑞股份增加了保证此次募资有效使用的措施;安利股份)补充了相关主体关于认购股份资金及时到位的承诺……

  被证监会要求修订的内容五花八门,上市公司的回复也多为反复使用的套话。更重要的是,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完成预案修订后,至今也未收到证监会的回复。时间在无谓流逝,小额定增“快速再融资”的特点丧失殆尽。

  戏剧性的一幕是,安利股份在修订预案后不久,竟主动向证监会申请撤回,成为首家“逃离”小额定增的公司。此后,华伍股份、银禧科技也相继撤回预案,后者还随即公布了3.8亿元的“大额”定增,并称“小额快速募资金额已不足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而这距离公司发布小额定增预案仅过了一个月。

  “如果小额定增的"快速审核"只是纸上谈兵,最后还是和普通定增无异,那么拥有正常思维的企业都会尽量一次性募集更多资金。”一位不愿具名的创业板企业董事长说。他建议,只需注意防范利益输送,其余审核项目应一并取消,“由市场对企业进行判断”。

  的确,拥有良好初衷的小额定增机制之所以几近失效,症结就是近似于市场化再融资的“表”却配了审核制的“里”,表里不协调。

  在审核制中,无论如何事无巨细地盘查也无法达到市场的理性程度,效率低下是必然,“人治”带来的多重标准更是必然。而在整个过程中,证监会对自己制定的“15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置之不理,无故严重延长审核时间,则是审核制种种弊端中最难以理解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