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在小微企业资金“喊渴”的背景下,多位政协委员认为,以民间金融为主要议题的金改进程应该更加深入。

  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白鹤祥发言指出,要多角度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银行来说,负债成本上升,贷款风险溢价增加,追求中间业务增长导致利率外费用过高。小微企业内控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和议价能力弱。建议充分发挥好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联动作用,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贴息、奖励、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规范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尽快制定出台《社区再投资法》,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钱颖一则认为,解决融资难不能仅仅依靠货币政策,而要靠金融创新。当前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比如云计算就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效率高的IT平台,而P2P贷款方式的出现也拓宽了融资渠道,但金融监管也要跟上形势,既要鼓励创新,又要防范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戴晓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民间金融仍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规模庞大,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整个行业呈无序状态发展,信用风险在不断累积,同时明显缺乏风险转移的手段与渠道,一些地区已出现局部性金融危机,存在引发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巨大隐患。因此,疏导、消化潜在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

  “化解民间借贷风险,防止由小范围风险导致区域性金融危机,可以从金融中介的信息生产与风险负担两个职能的历史演化中得到启示,关键点就是建立确保借款人信息的真实可靠机制,以及开辟可以有效转移信用风险的路径。”戴晓凤建议,首先要尽快出台《贷款人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还要明确民间借贷在利率、合同、营业税等方面的通行原则,以规范目前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以及建立投资者保护条款与民间借贷经营者市场退出机制。

  其次是建立统一的民间借贷监督管理体系。在制定有民间借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地方金融办建立一个统一的民间借贷机构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无论这些公司是以什么样的名目,只要从事与借贷业务相关的业务,都必须接受统一管理,否则视为违法。此外,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建立一个完整的民间借贷管理系统的体系;从省级层面,建立一个能够协调人民银行、银监局、省地方金融办等部门监管职能的机制。

  第三,以信息公开为基本要求建立开放的民间借贷交易市场。要让民间借贷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建立一个能够有效传递信息、有助于合理价格形成与分散风险的交易市场就很有必要。因此,建议在各省建立一个“民间金融场外交易市场”。并由政府引导、行业内龙头企业发起、以合伙制或股份制等形式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市场化运营。且这个市场是一个多元化的非公所有制形式的多层次的地方性金融市场。以建立物理化的民间借贷交易市场和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基础,逐步建成为除银行贷款、全国性企业债券、IPO等正规金融外的所有地方性金融资产交易、产权交易、中小民营企业投融资等都纳入的一个公开市场。这个市场整体规划,分步建设,分块运行。通过民间金融交易的公开化,实现信息的公开快速传递,从而形成公开的竞争机制,促进民间借贷利率的市场化合理定价,发挥平抑高利率的作用。

  四是通过建立“民间金融场外交易市场”,可以使民间借贷的地方金融监管落地,以解决民间借贷分散、隐蔽、监管难度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