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创新出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金融业态。随着2013年余额宝的上线,更是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众筹、P2P(peer to peer)、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新兴业务模式层出不穷,参与人数和成交金额更是屡创新高。但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事物,监管层面并没有同步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这也导致了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给其业务操作方面的不规范埋下了很多的风险隐患。而今这种隐患正逐渐暴露出来,并已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暴露,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剖析风险产生的原因,从制度层面予以防范,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

  互联网金融风险来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源于信息不透明产生的道德风险行为和逆向选择行为。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市场,对融资者的资格要求和审查都相对简单和宽松,吸引的更多的是中小企业。这部分中小企业也恰恰是因为其高风险,而被传统金融市场所排斥。这种对客户的选择行为,使得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成为高风险业务的集聚地。例如,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众筹平台进行融资的项目,本身都是一些难以在银行或证券市场进行融资的高风险项目。道德风险行为包括贷款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和融资平台的道德风险行为。前者是指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贷款者,会从事一些高风险的项目。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突破了空间的限制,资金供应者、资金需求者和中间平台往往处在不同的城市,较传统金融市场对贷款者的约束和监管更加薄弱,项目失败后对项目负责人的追责也更难以完成。这些都造成资金贷款者在融资成功后,会背离融资初衷,从事高风险的投资行为。2014年下半年,在股票市场行情大好的情况下,很多P2P平台推出的理财项目将资金投向股市,就是对平台融资初衷的背离。融资平台的道德风险行为是指融资平台的“跑路”行为。有的被发现,通过平台进行集资后,没有资金监管,于是携款私逃。有的是因运营项目失败,背负抵偿责任,携余款失联的。目前,这两类原因导致的跑路行为,已经成为网贷平台风险爆发的主要形式。

  互联网金融根本问题:信息不透明

  互联网金融整个交易过程存在严重的信息不透明。道德风险行为和逆向选择行为,在传统金融市场也存在,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市场更容易产生和爆发,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息更不透明。传统金融市场借贷有严格的审查制度,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这一虚拟媒介进行融资撮合,在交易发生的前中后交易三方彼此间信息高度不透明。在交易发生前,信息不透明发生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行为中,以及借贷双方在平台的注册行为中。如网贷之家公布的问题平台中,就有部分平台涉嫌诈骗,即以建立平台骗取资金为目的;还有很多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进行注册时,填报的是虚假信息。在交易发生过程中,信息不透明表现为来自对融资方或融资项目的信息不了解。这一方面是因为普通的资金融出者缺乏专业知识辨识融资项目的风险;另一方面来自融资平台和融资方有意识地“报喜不报忧”,即大力宣传项目的高收益而有意识地不揭示项目的风险。在交易发生后,信息不透明表现在无法对融资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传统渠道下,银行会实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停止资金的发放,甚至追回已经发放的资金。这一切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都无法实现。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甚至存在部分人在网站上利用虚假信息注册,获取贷款后直接“失踪”的。综上所述,可知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信息不透明,乃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监管从透明开始

  既然信息不透明导致的道德风险行为和逆向选择行为,构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来源,为了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就应从保障信息透明开始。针对早前互联网金融粗放式发展、现在进入风险集中爆发期的态势,对互联网金融在信息透明方面的监管,还应遵循从严从重的原则。这一方面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金融存在更严重的信息不透明,需要使用更严格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集中爆发,已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这一新兴金融业态的信心,急需严厉的监管,规范行业的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就行业自身发展的角度而言,严厉的监管也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有利于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

  监管机构可从保证市场参与要素信息透明和市场交易过程信息透明两方面着手,提高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在市场参与要素信息透明方面,一是保证借贷双方和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的公开透明。对资金贷出者,参照证券市场客户管理办法进行风险评估,限定其可参与业务的范围和风险程度;对融资参与者,由互联网金融平台联合公安部的“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身份认定注册,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用查询和管理;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参照传统银行体系管理办法,采用审批发放牌照的方式进行管理。二是保证融资标的信息公开。不管是进行P2P借贷还是进行众筹融资,对融资标的信息,除了对相关利益人做到公开透明外,还应要求相关平台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做到对风险的充分提醒。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信息透明方面,一是对融资项目的上线审批做到公开透明。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参照传统银行进行信贷审批的要求和程序,对上线融资项目进行审查。二是对资金的使用信息做到公开可查。可参照银行对贷后资金的管理,实时检查贷款人的财务状况、项目运作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三是对平台筹集资金的管理信息公开透明。为了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防范平台诈骗等风险,可借鉴证券市场资金托管制度,实行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资金托管制度,使互联网金融机构与资金隔离,也方便客户随时查询。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当代防范金融风险问题研究(10YJC79013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