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薪茗

  从1990年前后开始,财富管理迅速发展,成为多家全球主要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财富管理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具有客户稳定、盈利性强、业务综合、增长迅速等特点。以美国为例,在2008年以前,财富管理业务的平均利润率超过了30%,盈利的增长速度也达到了年化12%-15%。同时,在巴塞尔III的框架下,财富管理业务具有节约资本的比较优势,因此受到全球主要金融机构的普遍重视。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后,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势头尽管稍有放缓,利润率和盈利增长也略有下降,但依旧是银行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之一。

  在国际上,财富管理通常指面向高资产净值个人和家庭提供的金融服务,既包括对客户资产的管理,也包括对负债的管理,其主要特征是包括客户的全面资产管理服务;同时,财富管理也是一种管理的程序和活动,它强调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帮助客户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和规划,为客户提供相关的专业建议。

  国际财富管理业务分类

  欧美银行业一般都对财富管理客户进行了分类,目前,最高端的家族办公室提供的财富管家服务,要求客户的资产一般要在8000万美元以上;私人银行服务,一般要求客户资产超过100万美元;贵宾服务要求客户的资产超过10万美元;提供的大众服务则不限制客户的资产规模。

  从美国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路径来看,已从早期只有单纯的保管和经纪等银行业务发展到资产管理和财务规划业务,再发展到各种管家和咨询顾问服务,从被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过渡到主动为客户资产提供建议和全面方案等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不仅对银行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涉及的服务与金融产品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同时,更多的金融产品选择也使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定制化的服务。

  随着行业中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富管理业不仅在经营模式、治理结构、投资标的和策略等方面经历了一次转型,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与合伙制的私人银行的经营策略也出现了分化,前者依靠其规模优势占据了竞争优势地位,而后者则充分利用客户的粘性以及其提供的高品质服务,开辟了新的竞争空间。

  可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欧美银行业可提供的财富管理的内容非常广泛,它首先强调的是客户与财富管理顾问(国内通常称为理财经理)要建立起长期、相互信任的关系,财富管理顾问要在了解客户的财务需要和财务目标的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做一个全面的财务规划方案和资产配置建议;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

  以美国为例,财富管理包括向客户提供如何对财富进行估值,帮助客户进行家庭资产负债表分析,通过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的运用,帮助客户进行全面的财富规划,甚至包括所得税规划、教育费用融资规划、遗产规划与信托、商业利益规划,帮助客户设立慈善捐赠的信托计划等;财富管理中可供客户选择的金融产品众多,包括各类股票、债券、结构性产品、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单位信托投资计划以及401(k)计划、企业年金、退休账户等各类员工福利和养老金计划等产品。

  在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向客户推介销售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其中一项主要内容,也是银行获取收益、客户获得财富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可以看到,在欧美、日本、台湾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由于实行允许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全球大银行均可以从事全能银行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范围很广泛。而我国目前仍受制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银行不能向客户直接提供股票、债券的买卖等经纪业务。当然,银行仍然可以通过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一站式的金融服务。不论是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银行均可以成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集成统一供应商。

  此外,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可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不一、称谓多样、结构各异,从是否作为虚拟的会计主体来看,大致可分类为结构性产品和非结构类产品,非结构类产品中又以基金类产品和集合投资信托产品为主。

  结构性产品,对于发行银行而言,一般不作为虚拟(独立)的会计主体,银行与投资者之间属于交易关系,产品本金全部(或部分)与银行其他自有资金一同投资于存款或其他固定收益资产,并以一定金额投资于衍生合约。其中,理财本金不进行单独托管,此类产品的例子包括台湾和香港地区的结构性存款(Structural Deposit)和结构性票据(Structural Notes)。

  非结构性产品,对于发行或销售银行而言,一般作为虚拟(独立)的会计主体,银行与投资者之间通常属于信托关系,产品本金按照产品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管理,并独立于银行自有资金。其中,理财资金进行单独归集(托管),整体投资范围广泛,每只产品的投资运作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产品文件的规定。境外的非结构性产品种类非常丰富,其中又以基金类产品和集合投资产品为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许多境外的非结构性产品并不必然由银行推出,有许多金融产品是由专业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提供的,银行只是将其作为代销的金融产品提供给客户。而我国目前银行理财产品中除基金产品、券商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由银行代销外,主要的理财产品即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自己研发设计并销售给客户的,在这一点上和国外有较大的不同。

  财富管理机构盈利模式大致可分为按管理的资产规模收费模式以及按每笔交易单独收费的模式。其中,欧洲模式中,主要按照客户在本银行管理的资产总额(AUM, Asset Under Management)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但每次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客户也倾向于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富的传承;而美国的模式则以交易驱动,对于客户的交易指令收取较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