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在本期CFCI评价中的综合竞争力得分为20.82,排名第24位,较上期上升了2个名次。在金融产业绩效方面,分项得分为32.38,排名全国第31位,较上期下降了2个名次;在金融机构实力方面,分项得分为10.19,分项排名全国第24,较上一期上升3个名次;在金融市场规模方面,分项排名第20,较上期下降1个名次;在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本期分项得分为44.97,分项排名第21,较上期下降4个名次。
长春整体综合竞争实力较弱,在东北地区,本期排名第3,得分与排名垫底的哈尔滨几乎相当,缺乏优势。具体来看:
图1 长春金融产业绩效与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比较
在金融产业绩效方面,本期长春在全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区域垫底。如图1所示,长春各项分项指标均低于区域平均水平。2010年长春的金融业增加值为106.59亿元,该项数据在全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排名倒数第二,只略高于乌鲁木齐,这也是长春市在金融产业绩效方面全国垫底的重要因素。2008至2010年三年的金融业增加值平均增长率为19.90%,该比例低于大连的26.27%,但是比沈阳和哈尔滨高。在金融从业人员方面,长春市三年金融从业人员数平均增长率为7.12%,低于哈尔滨的11.87%,但远高于沈阳和大连。
图2 长春金融机构实力同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比较
在金融机构实力方面,本期长春全国排名第24,东北区域排名第3,仅略优于哈尔滨。如图2所示,长春仅在证券类机构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其他方面都显著落后于区域平均水平。截至2010年末,长春有2家本地法人证券公司,资产规模203.20亿元,证券经纪规模达到6806.44亿元,在东北区域中规模最大;在银行方面,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36%,在东北区域金融中心中为第二高,仅低于哈尔滨的1.42%;在保险方面,只有1家本地法人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国际化方面,长春只有1家外资银行本地分行以及1家外资银行在本地的营业性机构,远远落后于本区域的其他三个城市。
在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本期长春在全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中排名21,区域排名第三,略好于哈尔滨,与大连和沈阳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来看:
图3 长春金融人才环境同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比较
在金融人才环境方面,长春在本次31个城市中排名12,在区域内最具竞争力。本期中,长春在文化娱乐、环境状况、城市交通以及城市绿化方面均高于区域平均水平。特别是在文化娱乐方面,截至2010年底,长春市每百万人就有3座电影院或影剧院,全市拥有35座群众艺术文化馆,这两个方面在同区域内遥遥领先于其他三个城市,竞争优势明显。不足的是在旅游吸引力方面,长春大幅度落后。2010年长春共计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为24.98万人次,与区域平均水平55.74万人次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在接待国内游客人数方面,长春共接待2612.60万人次,比区域第三的大连少1164.5万人次。
图4 长春金融商业环境同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比较
在金融商业环境方面,长春在全国31个城市中排在第21位,优于哈尔滨,处于东北地区第三位置,各项指标都落后于区域平均水平,参见图4。在经济基础方面,2010年长春的GDP为3329.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56.38亿元,在区域内均处于垫底水平。在专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2010年长春共有职业律师数831名,为区域内最低水平;注册会计师1259名,在区域内仅比大连略高,而低于沈阳和哈尔滨。在经济外向度方面,2010年长春的进出口总额、国际旅游收入、当年实际利用FDI总额分别为132.23亿美元、1.37亿美元和6.99亿美元,远低于同期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189.13、3.71和41.2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