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按照“建设南京河西CBD金融集聚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金融强市”战略,以增强城市功能为目的,以推广应用多种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提升现代化金融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服务先行原则,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把河西新城建设成为现代金融服务示范区,成为南京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和高水平现代服务业的标志区。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南京河西CBD金融集聚区和南京国际金融总部中心为目标,力争在3年内引入一批金融机构总部、分行(分公司)级金融机构,80%以上商户采用银行卡自动销售终端(POS机)交易,ATM等自助电子设备布放覆盖面达80%以上,逐步把河西新城建设成一个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汇聚、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南京中央金融商务区(CFD),创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到2010年成为现代金融无障碍服务的示范区。

三、主要措施

(一)利用优势,大力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的积聚。

完善的金融机构配置将进一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升辖区居民生活质量,为新城经济腾飞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为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市、区政府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与中央商务区(CBD)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把河西CBD打造成现代金融集聚区的发展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河西金融业发展,建立河西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入驻河西CBD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政府对新城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快河西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全面推进河西新城银行卡广泛应用。

1、加快受理市场建设,推广银行卡普及运用。自2008年起,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提升河西CBD现代化金融服务水平,使CBD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80%;在河西新城CBD中央商务区、新城科技园、奥体中心、会展中心、江东商业文化旅游中心、南湖商业中心和重点商业街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域”,使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或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商户普遍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力争新城银行卡的刷卡消费额占新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30%左右,ATM等自助电子设备的布放翻三番以上。

2、制定激励政策,加大银行卡产业扶持力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25号)精神,根据职责权限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促进河西新城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

建邺区发改局要研究制订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包括工业企业推广应用银行卡的鼓励措施,引导区内新入驻企业尤其是商业服务企业受理银行卡,协助金融机构落实布放ATM场地。

建邺区财政局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银行卡推广的宣传、补贴和工作奖励等。

建邺区税务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支持商户采用银行卡自动销售终端(POS机)交易。

建邺区工商分局及河西CBD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建立考评机制,积极引导商户配备POS系统和受理银行卡。

建邺区商务局和旅游局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配合创建“刷卡无障碍”商户、街区、景区(点)等活动,培育刷卡无障碍示范单位,形成受理银行卡的示范效应。

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区内专业市场提供专业受理终端,开展银行卡转账试点;要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吸引商户受理银行卡和公众使用银行卡;要科学制定银行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要根据商户刷卡消费等因素,建立科学、系统的银行卡定价机制,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

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

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要积极实施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保障银行卡跨行转接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银行卡在河西新城推广的各项协调工作。

3、拓展银行卡功能,鼓励推广公务卡。率先在建邺区区一级预算单位推广公务卡的使用。建邺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要会同银行等相关单位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公务用卡,要制定河西新城公务消费凭银行卡签购单报销的相关制度,推动河西新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公务活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各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应带头使用公务卡,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三)面向需求,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

1、提高公众缴费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江苏省在南京成立“江苏集中代收付中心”,负责南京及省内其他12个城市各类公用事业费的集中缴纳。这是一个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收费、付费业务的公共平台,是人行南京分行及其营业管理部联合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代收付中心自2008年11月18日正式运行。届时,人民银行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区内各收费单位要充分认识通过集中代收付系统办理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缴纳所具有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积极参与江苏集中代收付中心的建设,主动通过江苏集中代收付中心办理批量代收代付业务,不断提升金融公共服务水平。

2、鼓励结算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电子支付服务质量。各银行机构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文件精神,拓展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功能,推动自助、居家服务发展。对于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柜台办理的支付业务,都应该在电子支付服务中设置相应的功能,扩展电子支付的业务种类,满足居家服务的支付结算需求。同时,银行应加强对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提高电子支付的服务质量,实行优惠手续费率,通过吸引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提高业务离柜率,缓解网点柜面压力,减少银行排长队现象。要积极做好开展社区刷卡电话试点工作。

3、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个人支票的使用。南京河西新城产业优势独特,“一区一园一中心”的经济发展板块初具规模,发达的商贸批发、零售业和信息服务业为个人支票的推广提供了有利的空间。各银行机构要肯下功夫,积极寻找收入稳定、商务活动频繁、消费能力强的客户群体,动员高端客户在会所、酒店使用个人支票,以点带面,推动个人支票在建材集散地的广泛应用。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全面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加快推进建委、国税、地税、物价、质监、药监、财政、劳动、工商、海关、法院、环保、卫生等部门公共基础信息的交换和整合,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逐步探索建立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构建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2、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力度。继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和防控预案,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对河西新城金融机构网点现金业务的各项指导。对金融机构柜面人员进行反假币和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技能的培训,督促其为当地开户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河西新城金融机构网点现金供应需求,特别是在小面额货币供应方面给予倾斜。

(五)统筹规划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

1、广泛吸取经验。借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成都等各大城市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产业的做法,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产业,确定南京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定位,在全国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格局。

2、严格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安全的交易环境,强化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信用环境支撑力,促进金融服务外包的规范发展。

3、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坚持以技术创新促进金融服务后台产业发展。适当给予服务外包企业财政、行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集聚创造条件,鼓励风险投资、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

(六)加快创业投资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支持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在河西CBD发展。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的有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

2、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多边合作。引导创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办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等,加强业务合作,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化、产业化进程。帮助创业投资机构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提高创业投资企业的融资能力,并形成有效满足创新企业在多个成长阶段融资发展需要的配套金融服务体系,加速创新企业成长,推动创业资本尽快退出、实现滚动投入使用。

(七)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构筑金融人才高地。

鼓励和吸引海内外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到南京发展。集中力量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各类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金融领军人才,使河西地区成为吸引各类金融人才的高地。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学历教育、专业讲座、业务培训、国内外金融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快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给予金融人才及金融从业人员继续深造机会,提高金融从业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政策支持

2010年,全市继续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建立河西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在河西金融集聚区设立的金融机构;补贴金融机构在河西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对设在河西金融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地区总部正职给予租房补贴。

1、凡在2010年底前入驻河西CBD的金融机构,均可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8〕148号),享受市政府河西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和补贴。

2、对2010年前入驻CBD的金融机构,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给予减半奖励。

3、银行、保险、证券类企业,年纳税总额位居本区同类企业前五名且属地区性总部的,企业高管层(限企业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各一名)可参照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50%标准予以奖励。

4、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成立金融业专项引导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策合力。

成立“南京河西新城现代金融无障碍服务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建邺区政府商贸流通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商务、财政、地税、国税、旅游、工商、CBD办、公安等部门领导及商业银行、银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通过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反馈和分析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方协调发展。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河西新城金融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增强主动性,为推进支付结算服务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要发挥结算工具推广主体的能动性,加大人力、设备、技术和配套服务的投入,因地制宜,找准市场定位,努力满足客户支付结算的多样需求,并积极探索创新有特色的支付工具,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有序发展。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横幅、挂图等宣传媒介宣传做好支付结算服务对促进河西新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认知度。各金融机构要以银行网点的柜面宣传为基地,通过摆放业务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或配备大堂经理等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支付结算业务,培育客户使用银行卡等非现支付工具的习惯。要建立培训制度,培育一批熟悉支付结算业务、具备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需求推介不同结算工具能力的临柜人员,引导和帮助客户使用多种支付工具,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