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金融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和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为重点,完善与西安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依托西安作为全省金融资源聚集地的优势,采取总体规划、政策引导、分步实施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西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努力实现西安经济与金融的良性发展,全面增强西安金融产业竞争力。
到2012年末,力争实现金融机构数量显著增加,金融市场规模明显扩大,金融业增加值稳步增长,金融业贡献率显著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明显提高的目标,使金融业逐步成为西安的优势产业。
二、加强金融机构建设
(三)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和培植力度。大力引进全国性主要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机构。培植和组建新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我市优质大型企业设立财务公司,鼓励组建新的保险公司,支持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四)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大力扶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等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壮大。加快西安市商业银行的重组,鼓励其扩大经营规模,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其通过上市发展壮大。推动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扩大资本金和资产规模,增强实力,争取成为上市公司。
(五)加快金融中介机构建设。针对我市中介机构数量较多,但规模不大、运营能力不够强、资信度不够高的现状,引导和推动中介机构改制重组,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品牌优良,知名度高,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中介服务。大力发展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扩大规模、细化服务,全面提升融资担保能力。鼓励市属担保机构积极与陕西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对接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加快形成规范的企业贷款担保体系。
三、推动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
(六)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挖掘上市资源,充实完善“西安市拟上市企业备选库”,每年选择10家有上市潜力的企业,特别是对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企业制定完备的上市方案,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鼓励已上市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的再融资。帮助有困难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恢复再融资功能。鼓励我市拟上市企业突破地域,寻找和利用“壳”资源借“壳”上市,拓宽资金引入西安的渠道。按照属地化原则,积极支持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的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业的上市工作。
(七)积极推动债券融资。充分利用国家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机遇,推动西安企业加快债券发行进程。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拟发行债券企业备选库”,分期分批做好扶持培育工作,重点支持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做大资产规模,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协助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通过申报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增加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内大型市政、城建企业发行节能环保、城市建设企业债券。
(八)有效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依托西安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天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会员单位的优势,积极开发产权交易品种,推动未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托管与交易,促进各类产权合理有序流动。支持西安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搭建便捷的股权交易和融资平台。
(九)加快期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顺应期货业发展的趋势,引导现有期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展壮大,进一步增强竞争实力。鼓励我市果汁、粮食和其它企业积极参与和利用国内期货市场进行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充分发挥期货业的牵动作用,带动仓储、运输、物流等行业加快发展。
(十)积极开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按照国务院《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资金和优秀管理团队来我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我市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抓住国家即将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机遇,加快我市产业基金创设步伐,积极推动和运作西安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金,为我市航空产业和支柱产业提供直接股权融资支持。
(十一)切实推动保险业发展。支持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积极支持西安高新区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开发适合企业需要的科技保险新险种。建立与国内大型保险机构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保险资金与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建设资金来源。
四、加强投融资体制建设
(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促进我市城市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有序转化和效益最大化。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实现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发展战略。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城市建设领域。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资源,改革创新符合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十三)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通过政府注资、划拨资产、增值收益返还等增信方式,推动市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鼓励市级投融资平台开展多渠道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增强资金实力和创新融资能力。支持市级有关部门通过整合各类分散的政府资源,组建新的政府性投资集团,形成规模优势,发挥市级融资平台对产业引导、项目带动和社会资金引导的作用。充分发挥区县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区县政府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平台的信用规模和等级,增强市场化、多元化融资能力。区县政府在安排项目融资时,应通盘考虑和设计还款资金的来源,力求合理负债,实现发展需求和自身财力的有效匹配,促进区县融资工作可持续发展。市金融办要加快推动区县金融合作试点工作,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有序推广。
五、实施西部重要金融中心战略
(十四)加快推动西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依托西安的区位优势,通过政府主导推动,加快金融机构聚集,为西部重要金融中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根据西安金融机构分布和聚集的现状,推动已具雏形的高新区金融创新试验区、中心城区金融机构聚集区和浐灞金融商务区共同形成定位合理、各具特色、有机补充、互为依托的西部重要金融中心格局。
(十五)加快编制西安金融业发展规划。市金融办牵头研究编制西安金融业发展中期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和战略定位,并将其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六)设立西安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整合现有支持金融业发展资金基础上,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促进西安金融业加快发展。有条件的区县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十七)着力推动金融商务区建设。根据发展定位,努力将浐灞金融商务区打造成为以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为基本特色的金融商务区。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加快完善金融商务区战略规划,会同市金融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吸引金融机构入驻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金融商务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金融机构聚集和发展的各项软硬件功能,构建有形载体,分阶段、有重点地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充分发挥欧亚经济论坛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国际、国内金融论坛、金融学术研讨会、金融业产品展示会等活动,提升金融商务区影响力。
六、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八)支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开展金融工具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提供差别化的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步伐,建设完成现代化支付系统,增强支付结算服务功能。根据《西安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优化银行卡使用环境,推动公务卡的广泛应用。支持有关部门有效整合我市各类发“卡”和受理资源,发展符合金融标准联网通用的“城市一卡通”。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民生领域的信贷业务,有效扩大我市助学贷款、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规模。
(十九)加大对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快落实已签署协议内的贷款投放,为我市的重点项目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鼓励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制定有倾斜、有区别的信贷措施,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点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扩大项目收益权或经营权质押贷款范围。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协助金融机构提高贷款成功率,促进项目与资金的有效衔接。
(二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贷款担保补贴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经营中心或专业支行,开展以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等多种形式为质押物的担保贷款。鼓励信托机构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协助我市中小企业做好集合债券、集合融资券的申报发行工作。积极落实银监会、科技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高新区的分支机构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创新还款方式,提高增值服务,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七、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二十一)积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机遇,加强和省银监局的沟通联系,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工作,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市金融办牵头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推广工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与省金融办加强协调沟通,配合试点区县尽快取得设立批复。加强对已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省内外充足活跃的民间资金到我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二十二)鼓励金融机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挥支持“三农”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稳定信贷资金向农村的流动。建立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担保和信用体系,完善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服务机制。大力拓展农村保险市场,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增加参保险种和参保农户,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八、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三)大力推进“诚信西安”建设。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大力培育社会诚信意识,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积极实施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各方密切协作、共同参与的“诚信西安”工程。加快金融、国税、地税、质监、财政、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门公共基础信息的共享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十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定期对各区县金融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对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参考指标。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牵头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和防控预案,增强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协助监管部门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做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性。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及洗钱活动。
九、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把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我市金融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海内外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到西安发展,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金融领军人才。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县金融办、区县融资平台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批懂金融、会管理、能融资的基层金融人才队伍。
(二十六)建立干部交流和专家咨询机制。建立政府有关经济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学习交流和相互挂职锻炼制度,有效提高各方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服务。聘请国内有关金融机构、金融研究部门、高等院校金融专家建立西安市金融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制定政策措施等出谋划策、提供咨询。
十、加强政府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金融办认真做好全市金融协调服务工作,着力研究解决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问题。各区县政府要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做好辖区内金融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
(二十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西部主要城市之间的金融合作,为西部大开发提供金融支持。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城市间的金融合作,推动经济区建设发展。加强与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落实省上金融工作精神,争取加大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联席会和金融形势分析会,加强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协调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促进我市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建立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由政府搭建平台,通过银企对接会、重点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方式,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对接。建立市级经济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协作机制,在制定我市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和确定重点扶持企业时,及时征询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九)确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西安市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奖励办法》,加大市政府对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引导其加大信贷投放。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对区县融资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区县融资工作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适当提高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大、贡献突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政资金存放比例,有效发挥财政存款对银行机构的激励作用。
(三十)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手段,加强开展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金融办网站平台,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理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在全市营造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