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切实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进会的要求,以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为重点,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体系等手段,着力扩大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总量、提升服务质量、改善融资环境,全面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千户百亿"融资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育1000户中小企业,及时跟踪监测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状况,优先给予各项金融扶持,力争通过本次活动实现中小企业各类融资100亿元。

  1.为全市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全市成长型企业中筛选出300户进行重点支持,组织金融机构深入企业,针对企业自身特点制定个性化融资解决方案,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综合融资服务。

  2.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商会之间的合作。发挥驻沈18家商会作用,形成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驻沈商会的战略联盟,建立"银行+商会担保+企业"的贷款新模式,鼓励银行为商会会员提供特色产品的融资服务。重点为200户商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3.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围绕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招商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对投资规模大、发展后劲足的内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重点为300个重点企业或落地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4.依托产业集群开展融资服务活动。与各区、县(市)政府共同依托沈阳市28个产业集群开展融资服务进集群活动,重点在铁西现代建筑、铁西电气及配件、沈北新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生物制药、浑南新区软件及电子信息等4个产业集群,筛选200户集群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二)搭建政府融资服务平台。

  1.中小企业征信平台。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度评价制度,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防范信用风险,帮助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推动金融机构为6434户试点信用企业提供快捷、优质的信用信贷支持。

  2.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平台。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分类指导,做好上市培育和上市推动工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帮助企业完成股权投资。

  3.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平台。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工具直接融资。加强对债券融资的宣传和引导,指导中小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申报申请。

  4.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平台。积极与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大力推广信用保险融资这种无抵押的融资方式,改变企业融资观念,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5.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平台。通过积极宣传增强影响力,并在此基础上扩大规模,充分利用沈阳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平台的优势,使中小企业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融资产品,办理信贷业务,实现快捷便利的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

  三、活动安排

  (一)举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启动仪式。将2012年定为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启动仪式于3月份举行,广泛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二)开展大型银企对接活动。明确重点服务对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的现状和贷款需求;深入驻沈金融机构,广泛了解金融产品。按照"政府引导、银行主导、中介推动、企业参与"的形式,于5月份组织全市大型银企对接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配合。

  (三)开展银担战略合作活动。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形成合力,组织全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开展互动合作,推动银行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突出的担保机构扩大授信额度。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配合。

  (四)开展融资服务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进县区、进园区、进厂区"活动;二是市、区两级联动举办一次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配合。

  (五)举办金融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较好的银行进行有针对性合作,按照"政府组织推动,银行独立审核,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合作机制,实现市场化操作"的原则,签订"中小微型企业金融合作备忘录"。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配合。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培训活动。邀请国内专家对各区、县(市)政府有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一是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人员参加的金融知识培训;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配合;二是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进行上市培训,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三是举办中小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信用专题培训,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中小企业局组织企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