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金融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散经济社会风险等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温州30年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当前,我市正处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繁荣期、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自主创新的增强期,这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快金融业发展对我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把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作为我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通过不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强化自主创新能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逐步实现金融体系运行从规模和总量的扩张向服务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的转变,从单纯资金要素保障功能向综合金融服务功能转变,使金融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三)今后四年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按照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以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努力实现我市金融业的五大突破:一是在推进区域金融辐射功能方面有所突破,打造功能较强、产业链较全的金融服务区域;二是在大力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方面有所突破,实现与货币市场协调共同发展;三是在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步伐上有所突破,改变外资金融机构在温州的“短腿”状况;四是在促进金融服务产品自主创新方面有所突破,正确处理好金融较强的垂直整体性改革和地方自主创新性改革推动力的关系;五是在引导和利用社会民间资金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
(四)今后四年金融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达2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占全市GDP的比重为7%左右;银行存款余额达5600亿元,贷款余额达4500亿元以上;不断优化银行信贷结构,保持银行业良好的资产质量,保持金融业优良的生态环境;全市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保险业务年收入达90亿元,切实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服务功能;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到2011年,全市上市公司达30家以上,融资规模达100亿元,拟上市企业达50家以上,逐步形成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中的“温州板块”。
三、加快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步伐
(五)充分发挥在温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作用。发挥各大型银行机构的网络服务优势,扩大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增加服务手段,提高辐射能力。引导和支持在温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到县城及以下集镇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增设机构,增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投入。加强金融机构与金融服务性机构的合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全面竞争向差异化竞争与合作相结合过渡,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下放权限,简化程序,发展各种创新业务,达到双赢目的。
(六)推动温州银行进一步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温州银行本土优势,努力实现温州银行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跨越、由传统型银行向创新型银行跨越。完善温州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在温州以外地区设立分行;支持温州银行加快上市步伐,建立资本持续补偿机制,将温州银行打造成为较强核心竞争力、中等规模、精品型、个性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七)加快涉农金融机构的发展步伐。改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拓宽业务范围,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有效发展,找准政策性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增加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逐步发展为面向“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股份制银行。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在温州的发展步伐,完善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水平,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金融企业内部风险控制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变只吸储不放贷的局面。防止各涉农金融机构不正常撤并,以及资金过度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集聚的倾向。积极争取在温州设立村镇银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提高资金回流农村的比例,切实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八)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落户,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争取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支持,加大引进资金力度,使其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引导民间资金嫁接金融资本,支持境外资本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造。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改革,研究设立和恢复设立具有总部经济性质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九)稳步推进新型贷款组织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贷款组织在我市的试点和发展,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拾遗补阙的作用,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互补性较强的金融组织体系和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四、拓展银行业服务产品,扩大自主创新能力
(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加强银企、银项合作,努力保持信贷适度增长,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鼓励银行机构稳步增加信贷投入,力争每年新增贷款500亿元以上。引导银行机构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保持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业务;积极推行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尝试专有技术、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委托贷款、货币市场短期融资券和集合信托基金业务的发展。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贷款,加大发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力度。
(十一)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把支持服务“三农”作为自身经营的重中之重,防止经营同质化。落实“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调整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各涉农金融机构自身优势,深化“小额、分散、流动”信贷策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帮助农民创业致富。探索推广农房抵押贷款;探索财政、银行的联动机制,增加农村低收入农民贷款。
(十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定价,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进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步伐,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落实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细分贷款对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下调优质客户贷款利率;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处理自身经营成本和企业融资成本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完善民间利率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利率动态。
(十三)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适合温州经济特点的中间业务。运用好自助银行、信用借记卡、对外保函等现代金融产品;发展票据融资、代收费、结算、资产托管、代理保险、第三方存管等金融业务;大力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加快构建理财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等高端客户服务体系,为高端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及其他有关增值服务;积极开拓国际金融业务。
(十四)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外汇业务流程,提高效率,推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外汇融资力度,优先支持国家鼓励的能源、资源、大型成套设备和先进技术进口等业务。创新贸易融资和境外投资融资方式,大力开展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新兴业务,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帮助涉外主体提高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与能力,提升金融机构对温州外向型经济的服务水平。
五、努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
(十五)适度增加在温证券金融机构数量,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全国性证券机构到温州设立营业部,鼓励其逐步延伸到各县。以“证券强市”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实现“境内”与“境外”上市两条腿走路,形成“首发”与“买壳”上市两轮驱动的工作新格局。支持各证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引进的资信评级公司到温州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鼓励和扶持温州本地中介机构与全国性会计、律师等中介机构合作,服务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十六)大力培育地方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支持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规模的有利时机,探索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的可能性。引入境内外著名投行机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利用在外温州人资本等到我市注册,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政府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境外PE和投行,投资沿海产业带建设和民营企业股权。积极开拓期货、信托、租赁市场。
(十七)逐步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方便产权转让双方交易行为,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开展民营企业股权托管工作和有条件的柜台交易。推进我市现有的产权机构与省产权交易机构接轨,进行相关业务的对接,以争取构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产权交易平台。
六、发挥保险服务社会功能,有序发展区域性保险市场
(十八)鼓励各类内外资优质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强保险业服务水平,拓宽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的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探索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组建温州区域性的保险公司。培育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供专业服务、管理水平高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的监管和自律力度,加强对保险企业的检查评估,督促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群众监督,促进保险公司改善服务质量。强化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意识,切实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促进保险公司健康发展。建立保险资金运用机制,引入保险资金参与温州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形式为辅的运行方式,完善财政对“三农”保险的补助机制,逐步提高险种保费补贴比例,积极落实以险养险配套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业和涉农、涉渔保险业务,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能力。
(二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将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集聚场所意外灾害纳入保险重点发展业务范围。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在宾馆、饭店和娱乐场所等公众集聚场所推广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推动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加大诚信规范、合规经营和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行业文化建设。
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十一)发挥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作用,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各金融监管和协助监管机构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各金融机构要抓好内部管理,从控制内外部风险入手,建立银企、银政、银银联手防风险、抗风险机制。地方性金融机构要多渠道充实资本金,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积极争取存款保险试点。进一步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各融资性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合规经营。
(二十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正确认识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金融服务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重点防范系统性、交叉性风险。加强政府部门与中央驻温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及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定期开展金融运行动态分析,实现金融产业发展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处置责任。
(二十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对当地民间融资管理负总责,做好组织协调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打击非法融资和非法融资性广告,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向,把民间资本真正引导到服务“三农”和支持小企业发展等地方经济建设上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开启民间资金的多种投资渠道。规范信用担保机构和典当商行等中介机构经营行为,防范风险,维护社会安定。
八、强化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作用,营造温州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温州区域性的金融集聚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切实把金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金融形势分析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掌握金融业的真实运行情况。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以建立金融协调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门机构,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继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力争到2011年在温州滨江商务区初步形成金融机构集聚区,提高金融辐射能力。
(二十五)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直销、秘密串联或利用合同形式进行以赢利为目的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骗保骗赔行为。规范企业融资行为,规范民间个人借贷行为。加强票据业务的管理,注重行业发展环境创造,强化行业运行动态监管。健全担保体系,完善风险补偿与分散功能,增强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
(二十六)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规范的金融信用平台。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金融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由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开展市场化的资信评级,维护金融债权,严惩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环境,提升具有公认度和国际竞争力的信用价值评定体系。
(二十七)强化人力资源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引进急需的金融高层次人才机制,对急需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各级政府要在工资待遇、户口、配偶和子女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金融高层次人才来温长期定居的,按照《温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43号)执行。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强化金融教育培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创新,支持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高素质金融人才在服务品种、风险控制、降低营运成本等方面进行创新,尤其是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的业务创新。
(二十八)完善市级银行业机构年度业绩考评奖励制度,研究保险业金融机构单项业绩奖励制度。充分利用考评奖励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按年度适时调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绩考评奖励项目,使考评体系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保险金融机构考评奖励办法,重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人群集聚场所公共责任保险和引入保险资金嫁接温州重点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抗灾抗台等方面进行专项奖励
(二十九)以服务社会为切入点,推进高新技术创新,促进金融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文化。实施技术创新战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作站、数据库、网络、高级计算机和先进软件的投入,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发展网上银行,借助国际互联网,向客户提供跨地域、无边界的网络化金融服务。更新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发展新型营销服务,推行适应温州实际的有形公共服务平台和无形网点服务体系。增加服务网点,优化服务环境,健全服务体系。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