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翁新辉 张秋希 通讯员郭锬力报道 12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福建省金融办、自贸办、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解读。

  会上,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吴国培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总体解读。他表示,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为全局性及区域金融改革开放、深化海峡两岸金融交流合作及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据悉,《指导意见》围绕福建特点,充分体现了“两个特色”和“三个创新”相结合。特色之一是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特色之二是落实中央“一带一路”战略,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指导意见》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拓展金融服务等方面突出“三个创新”。第一个创新是尊重市场,进一步简政放权。集中体现在跨境本外币资金流动管理方面,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选择权与自主权。如《指导意见》提出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区内企业提供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结算服务,区内跨国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第二个创新是突出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具体来说,主要是为经济主体的贸易、投融资、资金往来等各类跨境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支付结算环境,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指导意见》创新性地提出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并突破区内主体境外融资限制,支持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等。

  第三个创新是有序开放,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建立自贸试验区的目的之一在于探索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路径,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指导意见》强调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按照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