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的“2015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化发展研讨会”在深召开。国务院参事室、深圳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及全国各互联网金融协会代表等齐聚深圳,并发布了全国首部多地联盟的《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联盟(公约)》。
深圳平台数量居首
深圳作为全国金融创新的中心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融业的总资产超过了8.8万亿,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近2万亿,具有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有利基础和条件。而深圳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发源地和聚集地,始终保持强劲的创新动力。
深圳市金融办主任何晓军表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在深圳商事登记注册的金融公司已突破2295家,其中第三方支付业务规模居全国第二,互联网理财产品、互联网财富管理均居国内前三名。此外,深圳拥有P2P平台712家,数量居全国第一,成交额居全国第二,贷款余额居全国第三。“深圳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最发达、最活跃的城市之一”。
但何晓军也表示,随着实体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风险管理控制是金融的核心技术,流动性则是金融业最应关心的问题。” 他表示,必须承认互联网金融有可以取消中间环节的便利性,但互联网金融必须要建立在风控管理的技术上,建立在流动性的匹配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发展下去。
联合发布自律公约
现场,上海、江苏、杭州、福建、深圳等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发布了《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联盟(公约)》。公约将信息披露制度化,并呼吁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引导行业驶进良性发展的轨道,共同促进深圳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记者梳理《公约》发现,所涵盖的行业不仅限于P2P网贷平台、众筹,还包括第三方支付、大数据、在线理财、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其中,在保障客户权益方面,特别要求机构需建立健全消费者评级、风险提示等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按时按质披露相关信息;不违规承诺或保证收益;不对项目、产品、投资、收益等信息进行虚假、夸大的不实宣传;同时注重对客户资金、信息的保护。
“自律联盟的建立,将有利于从业内辨识清扫不合规的平台,有利于减少投资人的损失,也有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高。” 联金所COO刘哲表示,目前行业内的平台良莠不齐,成立自律联盟对行业而言是个很大的利好,对整个深圳的P2P行业来说,是一个净化、阳光化、规范化的过程。
网贷监管意见征集“足月”
业内人士呼吁完善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
深圳特区报讯 27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满一个月,这期间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业内人士提出,网贷平台监管“红线”等内容需要更明晰,并建议完善退出机制。
随着多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正迎来全面监管时代,尤其是2015年年底网贷平台监管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让不少P2P企业看到了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景。
“P2P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信理财董事长李焕香表示,“网络金融平台风险事件频发,给这个行业敲响了警钟,是时候该驱逐劣币了,出台监管细则恰逢其时。”
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2595家网贷运营平台中896家出现问题,是2014年的3.26倍。
“如果P2P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中介,而是信用中介,问题会越来越大,逐渐演变成不受监管的银行。”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华告诉记者,为加强监管,银监会将原先的4条“红线”增设至12条,但监管细则中的一些条款有模糊地带,需要明确。征求意见期间,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曾多次召开研讨会,并将修改意见与建议形成报告提交银监会。
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表示:“目前监管细则仍有不明确之处,比如提出不得混业经营,但到底是什么样的形式、结构算混业没有明确;又比如提出不能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但并未明确如何解决已存在的此类问题。”
目前,不少网贷平台都有代销类业务,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相关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一些P2P公司正向综合理财平台转型,或将对网贷平台代销金融产品进行梳理,要求其获得相应的代销牌照,逐渐规范此类平台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北京市网贷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表示:“网贷平台不能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钱,一旦形成资金池,就会有卷款跑路的风险,而银行存管能够起到有效的隔离作用,避免此类问题。”
但目前,银行对于P2P企业的资金存管业务进展缓慢。尽管目前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十余家银行都在积极探索P2P资金存管业务,但真正开展存管业务的并不多。
李焕香介绍,目前银行对于P2P存管业务依旧没有明确标准,有的银行门槛制定相对较高。
专家认为,尽管银行为出借人开立账户会提升管理成本,但网贷平台能为银行带来更多客户和动辄十几亿元的沉淀资金,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小的诱惑。随着网贷行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推进P2P企业资金存管业务。
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提出,应进一步完善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网络借贷涉众性很强,不少出借人不具有专业技能,抗风险能力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不妥善处理,容易转换为社会问题。”郭大刚说。
专家表示,一个平台可能有众多项目、跨多个地区、涉及成千上万投资人,一旦问题平台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如何追索,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杨一夫建议,比如可让问题平台停止新业务,允许团队维持低成本运营,逐步收回债权,将出借人损失降低到最小。“网络借贷行业应该有一个合理的退出机制,不要给P2P企业只有卷款跑路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