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等宏观经济数据,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2015年全年GDP增速自1990年以来首次跌破7%,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效果显著,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展现出了新特点。目前来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旧明显,经济结构转型之路任重道远,推进结构性改革,寻求稳定经济增长和优化经济结构之间的平衡点,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将是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内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改革难度加大  

受到国内外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在2016年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了我国改革的难度。  

一是短期内全球经济仍将维持疲软态势。发达经济体稳步复苏,但基础不牢,政策敏感程度较高,仍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新兴经济体增长放缓,俄罗斯、巴西等国家陷入衰退。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新兴市场国家汇率普遍深度贬值,股票市场大幅振荡,一些国家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全球大宗商品多次持续大跌,包括农产品、能源、工业金属在内的商品价格低迷反映了供需面疲弱。随着美联储加息和美元升值进程加快,全球经济形势将面临更多考验。  

二是中国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效率较低,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将更加错综复杂。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仍将处于阶段更替、结构转换、模式重建、风险释放的关键时期,劳动力不足引发的“刘易斯拐点”现象、投资需求严重不足、政府债务负担过重等问题或将使经济运行呈现低增长、低通胀、高杠杆的局势。此外,连续45个月的PPI指数持续下降,显示工业制造业领域压力较大。  

三是中国资本账户将逐步实现完全开放,资本流动加剧。加入SDR货币篮子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阶段性成果,其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入篮之后意味着中国央行要逐步放开对人民币汇率的管制,让其市场化波动。短期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在中国经济不景气、美元走强的情况下,大量的国内外游资将会加速离开中国,稍有不慎则会出现金融动荡,给央行货币政策的选择带来极大的难度。 

四是中国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积极的财政政策空间和效果有限。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发展,以政府投资引导民间投资拉动中国经济的方式在国内投资基数巨大的情况下,对经济促进作用减弱。加之,中国这样庞大的经济体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是不可避免的。优质投资项目的匮乏,财政收入增速的减缓,都限制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和效果,给我国以财政政策作为扩大内需的手段带来严峻的挑战。  

五是全球经济联动性增强,防范金融风险挑战加大。2015年8月24日,沪指创8年来最大跌幅,同时当日全球股票市场亦遭遇了暴跌。全球股市暴跌的主要原因是恐慌情绪,美联储加息、国际油价走低等因素综合在一起影响了全球市场信心。2015年以来,美元走强降低了世界对未来大宗商品价格的预期,新兴市场的经济发展放缓降低了大宗商品需求,在经历价格大幅下跌后,低迷的大宗商品市场态势引发了多国经济衰退。这些都说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中国经济受到的外部影响加大,政策的有效性或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  

优化金融结构、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支持宏观经济形势平稳转型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业横跨供给、需求两侧,既可以为当前市场需求引入资金流,又可以为未来供给提供土壤,是政府进行市场结构调整时的重要工具。因此,抓住金融结构改革,就相当于同时抓住了供给和需求两端。为了适度扩大需求,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即稳定的宏观政策、精准的产业政策、灵活的微观政策、实际的改革政策和托底的社会政策,同时强调了2016年经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金融层面的改革。  

一是构建稳健的货币政策框架,合理引导公众预期。中国实行多目标管理的货币政策,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政策冲突和政策过度的问题,因此在尽量保证稳健性的同时,应更多考虑货币政策引发的理性预期作用,通过加强政策的时间一致性为经济营造稳定的金融环境。  

二是深化汇率制度改革,适度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币值的基本稳定。为实现SDR机制的顺利运行,央行应减少对汇率的常态式干预,注重对异常波动的监测和调节,加强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消除人民币离岸和在岸的汇率差,减少因跨境套利而带来的短期巨额资本流动。  

三是加强市场的资本配置作用,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利率市场化、降低民营银行准入、注册制等方面改革推进金融服务业转型,引导资本流向、支持创业创新、培育消费等新型需求。同时,发展资本市场还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中国经济目前产业去库存问题还未解决,工业领域融资需求不明显,而一旦经济回暖,在金融体系缺乏效率、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融资就可能成为工业发展的瓶颈。  

四是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建立和完善利率走廊机制。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取消,基准利率的决定更为市场化,通过建立和完善利率走廊,将资本成本锁定在一个区间内,银行可以在自有资金不足时以上限利率向央行贷款,这会降低央行直接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的成本和必要性,也会降低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的需求和成本,并且会激励商业银行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贷款,解决社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利率走廊机制的优势,需要提高透明度,积极完善利率走廊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关注重点领域,防范金融风险  

2015年的金融业,无论银行、证券还是互联网金融都暴露出不少金融体制问题。展望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去僵尸企业等任务较重,加上美联储的政策转向,这些都将给金融发展带来更大压力。  

一是互联网金融信用支付风险较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风险包含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的风险。就目前的市场跑路情况和监管措施来看,信用中介比互联网支付操作更具风险。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涉及信用领域的互联网中介体系普遍面临“资产荒”问题,好的项目不多。其次,互联网金融公司缺乏规范的行业标准,吸纳高素质行业人才的能力有限,识别和应对风险的专业化水平达不到信用融资的要求。最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模式放大风险隐患。规模越小的机构承诺刚性兑付的金额越高,P2P承诺的收益率远高于商业银行和信托机构,而P2P恰是这三者中最容易因兑付成本过高而违约的机构。虽然风险存在,但互联网金融给现代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理念,服务到传统金融机构鞭长莫及的一些领域,政策决策层需仔细拿捏对机构的监管力度。  

二是针对各地区房地产市场热度和存量差异,因地制宜,做到严格限购、增加土地供应和精准去库存政策的有效结合,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规模相对不足,要严格购房资格审核,满足刚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增加土地供应,合理引导公众预期,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在三四线城市要构建购房、租房并举的制度,再者要落实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实施宽松的金融财税政策,做到多样化和精准化去房地产库存。  

三是对待资本市场,政府和投资者都应保持正常心态。2015年,资本市场的震荡反映出监管机制、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发展的脱节。市场对经济的预期过热,媒体争相炒作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概念股,造成投资者情绪狂热,证券交易中介利用监管漏洞为投资者进行不合理的杠杆交易,造成市场泡沫。我国投资者在认识方面存在不足,政府在鼓励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同时,应更多关注市场开放、公平竞争方面,以免留下风险隐患。  

四是混业经营、混业监管模式尚未完全建立,防范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以理财产品为主的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金融工具实现了实质上的混业经营,各类金融机构业务紧密联系,相互合作得以增强,而在混业监管体系尚未完全构建的情况下,加大了防范和治理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的难度,对现有的监管体系造成冲击。因此应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共同防范系统性风险。  五是关注银行不良贷款率。2015年部分商业银行出现了盈利增速放缓的迹象,普遍面临不良贷款率提升所带来的资产质量压力问题。市场的主要表现是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银行要严控不良贷款,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手段和加速不良贷款的流通效率,完善指标体系全面评估银行系统风险。  

以改革控制风险,以服务引领经济  

为有效改进内部问题、应对外部压力,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推进转型、抓住市场机遇;另一方面要加紧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一是要明确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战略定位。目前政府大力提倡商业银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的商业银行在改革的过程中,就改革方向进行了重点部署,但忽视了对自身战略目标的准确定位,形成单家银行的战略投资者繁多,无特色、银行股权构成相似的分布。  

二是稳步推进证券业注册制改革,规范资本市场定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中国的经济转型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充分发挥直接融资的优势,形成合理的资本市场结构,使A股回归价值区间,引导资金流向,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实行注册制改革,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退市制度作为保障,建立健全证券法律法规,为优质企业提供高效的融资渠道。  

三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创新、混业经营的发展以及直接融资活动的日趋活跃,对资本巿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承受能力带来巨大挑战,加强监管协调、防范系统性风险当前尤为重要。微观审慎监管是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要继续完善微观审慎监管制度。在现有的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权威、统一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高效的解决目前各监管部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的问题。以立法的形式落实金融监管协调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是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出正确决策的基础和保障。  

(作者:郭田勇,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段益瑞,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