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日前在首届天津绿色金融论坛上表示,目前,央行正在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是其中重要内容。  

    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末,银行间市场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920亿元。各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能效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发展迅速。绿色债券、上证180碳效率指数、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不断涌现。  

    陈雨露表示,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同时,地方政府在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在国际方面,在中国的倡议下,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议程,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陈雨露强调,作为一种市场化制度安排,金融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当发挥好筹措资本、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信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功能。  

    他表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步伐在明显提速,但是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设计、产品创新、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以及推广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陈雨露建议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发挥好环保、财税、担保等政策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绿色金融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二是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融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等。三是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充分利用G20、“一带一路”等重要全球性战略平台和机制的作用。四是发挥好地方政府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联动机制、绿色项目成本收益分担共享机制和风险监测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