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又一重大举措,既有新三板长时间的制度探索和资源积淀,更具高位开局、跨越发展的独特优势,这酝酿着未来发展的巨大爆发力和牵引力。深圳要善借契机、强化特色,主动学习借鉴北交所改革创新经验,积极对接用好北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顺势推动深港金融中心建设务实合作,争取深圳资本市场建设项目级的重大突破,最大限度地释放北交所成立的正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表示“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当前,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加快组建,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形成京、沪、深证券市场“三足鼎立”格局,必将给我国要素集聚、区域发展等领域带来深刻影响。对此,深圳要善借契机、顺势而为,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加快推动资本市场建设、深港金融合作等领域重大事项的实质性突破。

  01  

北交所的设立经历了长时间制度探索和资源积淀

缘起

一/ 北交所设立的缘起。

北交所的设立源自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深化,特别是新三板探索发展。资本市场中所谓“一板市场”主要集聚大型成熟上市企业,深交所主板、上交所主板属于此类市场;“二板市场”主要服务中小科技上市企业,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属于此类市场;“三板市场”主要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则属于此类市场。2001年新三板前身“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办,主要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场外交易系统的法人股提供流通平台,由深交所对转让行为实时监控。2013年1月新三板正式揭牌运营,由2012年9月在北京注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股东为中证登公司以及沪、深交易所和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中金所四家期货交易所。


基础

二/ 北交所设立的基础。

2019年以来,新三板引入连续竞价机制、转板机制,借鉴纳斯达克市场层级和差异化定位,构建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层挂牌制度。北交所将总体平移精选层挂牌企业,新增上市公司主要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交所“层层递进”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截至2021年9月3日,新三板三层挂牌企业数分为5988家、1250家、66家。其中,精选层公司总市值1978.2亿元,动态市盈率33.4倍,低于创业板74.9倍和科创板66.8倍,高于沪主板12.5倍、深主板24.1倍水平;挂牌企业首发募集资金153亿元,平均募集2.3亿元,低于沪深交易所各板块7-12亿元水平,平均发行市盈率25.8倍,低于科创板44.1倍水平,与创业板27.0倍和沪深主板22.4倍、22.1倍基本相当,可见新三板精选层已有非常不俗表现。


  02  

北交所具备高位开局、跨越发展的独特优势

高标定位

一/ 北交所具有高标定位的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的发言给予了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高标定位,使北交所开始就处在了“一览众山小”高位。当前,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正在就相关制度、规则、技术和配套政策等工作加快推进和落地。预计原来制约新三板发展的投资者准入门槛高、挂牌股票交易不活跃、地方政府政策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资源导入

二/ 北交所具有资源导入的优势。

新三板分层制设计有别沪、深交易所“上市定终身”分板制,可使挂牌最低门槛更低,引导企业关注自身发展、逐层渐进晋级。预计北交所设立将带动新三板为中小企业融资、创投资本退出等提供更大范围、更有力度的服务支撑,基础层可在企业成长初期就将其锁定,创新层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库持续培育标的企业,北交所则助力优质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2017年第一季度末,新三板设立不足4年时间挂牌企业数突破11000家,后虽经企业“摘牌潮”,但至今仍超7000家。

交易制度

三/ 北交所具有交易制度的优势。

当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可选择做市商交易、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在市场准入、涨跌幅限制、大宗商品交易等方面相对更为灵活。北交所设立后将与沪深交易所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将带动新三板挂牌企业价值大幅提升,而其交易制度优势则会增强北京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创投机构和证券公司的吸引力。

公司运作

四/ 北交所具有公司运作的优势。

伴随着全球证券交易所竞合加剧,纳斯达克、纽交所、港交所等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均采取或转为了公司制运作,大力提升服务效率质量,便于开展合资合作与兼并重组。当前,深交所、上交所均是会员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北交所则直接实施公司制的交易所管理制度,设立股东会、监事会,构建高效透明的治理架构。


  03  

强化深圳自身特色,最大限度释放北交所成立的正向作用

主动学习

一/ 主动学习借鉴北交所改革创新经验。

鉴于国家战略布局优化、区域协调发展等考量,当前一些制度和政策的试验并未率先放到深圳特区。深圳需要结合自身发展需求,采取“优势优先、跟随试验”策略,推动事关城市发展未来的重大改革创新突破。当下深交所改革创新主体责任在证监会,但由于利益冲突、风险规避等原因,其对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等并无内生动力。正如上交所科创板注册制试验,带动了深交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加快,深圳要利用北交所探索公司制模式、做市商制度等“先行先试”破冰效应,抓紧研究对策、制定方案,因势利导争取国家新的试验试点。

积极对接

二/ 积极对接用好北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

北交所设立无疑会对深圳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竞合压力,但同时其提高市场深度、增加资本供给,可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多元融资需要,有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借鉴硅谷地处美国西海岸,但却最大限度利用远在美国东海岸的纽交所、纳斯达克等为其高科技产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集聚提供服务的成功经验,深圳要支持北交所上市有关政策解读、辅导备案等业务布局,支持后备企业、创投机构、证券公司等用好新三板和北交所实现更大发展。

顺势推动

三/ 顺势推动深港金融中心建设的务实合作。

近年上海科创板推出、北京北交所设立,加之香港金融机构外迁新加坡等事件,无不表明深港金融发展真正的竞争不是对方,而是来自域外,与其相互提防,不如携手共进。深圳要敏锐抓住当下形势微妙变化,高举深港合作大旗,突出联动国内、服务国际的市场优势,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让利”合作原则,利用前海开发开放平台,探索“香港飞地”税收共享、利益均沾等方式,调动香港合作意愿和争取中央政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取把深港共建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服务好我国企业全球布局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重大突破

四/ 争取深圳资本市场建设项目级的重大突破。

2019年科创板开板后,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不再独享;而今北交所设立再次警示深圳资本市场“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事实上,深圳证券业失速已是不争事实,行业总资产规模早已让出首位,头部机构排名节节败退。深圳要秉持危机意识、使命意识,坚持专业精神、攻坚精神,把重大策略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一是用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争取下设深港共建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联席小组,引入香港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政府作为特别成员。二是落实大湾区债券平台建设,争取国家级领导人的支持和协调,加快建成我国首个离岸型资本市场,支持“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积极与深交所沟通协调,成立推进工作专班,无缝衔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





本文作者

刘国宏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所长,博士

余凌曲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博士

余洋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