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中,易纲指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四项工作,即: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实施正常货币政策
在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上,易纲指出,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中央银行要管好货币总闸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保持住了政策定力,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易纲肯定的说到。
“我国之所以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是因为我国及时控制住疫情,并联合多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生产生活稳步恢复正常。”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记者分析称。
据易纲介绍,正常的货币政策是指主要通过利率的调整可以有效调节货币政策的情况。与其相对应的是在零利率或负利率情况下的非常规货币政策。
易纲表示,正常的货币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居民储蓄和收入合理增长,也有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的全球竞争力,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未来,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有望维持在合理区间,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形态。“易纲强调。
在周茂华看来,我国有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不存在通缩或滞胀基础,经济逐步向潜在增长回归。同时,我国珍惜正常货币政策空间,加强部门政策配合、应对复杂问题与挑战,提升政策精准质效”。
“自救”应成为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在谈及金融风险时,易纲在文中指出,做金融是要有本钱的,金融机构股东要保证做实资本,资本扩张必须要受资本金的约束,如果经营失败出现风险,也要首先进行“自救”,即通过资本盈余吸收损失,如果不够,则由股东根据自身出资依法承担损失,直至股本清零。
“如果‘自救’失败,则股东承担机构破产重组或清算的法律后果,此时为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他救’机制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开始发挥作用。”易纲称。
周茂华认为,防范金融风险就是保护储户、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保护市场公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易纲还强调,“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易纲表示。
他还指出,“自救”能力来源于市场经济下机构的股东出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的收益,“自救”的动力和自觉性来源于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稳建性是建立在预算硬约束基础上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为约束,股东负有主体责任,在出现坏账时,用拨备、核销、补资本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自身的稳健性。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能只依靠金融管理部门。
他对《》记者分析称,金融业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同时要改进和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在属地风险处置中发挥主要作用。
“只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大惩戒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大幅度提高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才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董希淼坦言。
据易纲介绍,2017年至2021年5年期间,银行业机构共计提贷款拨备超过8万亿元、核销不良资产超过6万亿元、补充资本金超过10万亿元。
易纲表示,可见,商业银行的“自救”能力是在产权和监管的约束下,主要由自身的税后资源来实现的。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