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金融局正式向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企业下达批复,东北地区首支QFLP基金落户沈河区,这是沈阳市金融改革又一重大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区域性金融中心开放水平。

据介绍,本次试点的QFLP基金采用合伙制,主要由境外合伙人出资,由境内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总规模100亿欧元,首批25亿欧元拟于年底前到位,后续资金将分批次进入,投资领域覆盖文旅、新能源、健康养老、清洁能源、物流仓储等领域,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服务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助力辽宁振兴发展。

开展QFLP试点是吸引境外优质资本投资境内实体产业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扩大金融业开放和支持境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前东北地区尚无成功试点项目落地。沈河区凭借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区的深厚底蕴,锐意进取,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省外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QFLP试点,制定并印发了《沈河区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基金(QFLP)试点工作方案》,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区金融、市场监管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紧密磋商,高效协调,务实推进,促进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审核。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