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上述各市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金融科技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合肥金融广场C地块工程,正抢抓工期进行施工建设,即将完成封顶。

五城因地制宜

当前,全国主要城市相继将科创金融作为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发力方向。202111月,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八部门发文称,在济南建设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此外,深圳、西安、成都、重庆等多地也提出创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申请。如今,位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嘉兴等五地从中脱颖而出。

根据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编制的2022年中国双创金融指数(CIEFI 2022)结果,长三角城市群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资源供给、服务绩效、政策支持及环境承载等分项指标上整体优势显著,共有22个城市入选全国百强榜单,远高于京津冀(7个)、珠三角(8个)、成渝(3个)、长江中游(10个)城市群。

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推动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将合肥市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着眼协同创新

方案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科创金融银行服务体系、丰富科创金融组织业态、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三方面,方案提出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重点在于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专业化、市场化方向,设立专营机构、专业团队和专项考核,让金融机构更懂技术、更懂产业、更懂市场,可有效识别创新要素、支撑创新主体、放大创新效益。

在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上,方案指出,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推动科创金融业务创新、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鼓励跨境投融资创新。科创金融的本质是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方案支持金融机构推进业务联动、工具创新和产品组合,重点在于引导信贷、证券、保险、担保、创投等发挥协同互补效应,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中介、交易渠道、价值发现、风险管理、融资增信等服务,达成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目标。

在推进科技赋能金融上,方案提出,优化金融科技生态、深化金融科技开发和应用、加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强调科技赋能金融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研发应用,在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联动区域金融资源等方面探索创新,促进金融与科技更深度融合、更持续发展,解决科创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衔接问题。

实现良性循环

同济大学国家创新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纪飞峰表示,方案重点在于金融支持科技、科技赋能金融,是通过股权投资支持研发,待研发成功之后,金融再次支持其进行产业化尝试,产业化成功之后就会形成稳定的收益和现金流,从而反哺金融。

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是科学试点推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开放的风险。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表明,几乎所有重大举措的出台都经历了从试点到推广的过程。通过在长三角这一市场经济最为发达区域的试点推进,可以不断放松科创金融组织业态,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稳妥地推动金融开放,降低试错成本。浙大城市学院数字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谢文武表示。

谢文武进一步分析说,方案的实施对实现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与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发挥改革引领作用,加强政策设计和机制创新,能够激发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动力,消解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推动更多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更好服务科创产业发展。

第二,有利于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和产业互动搭建平台。通过试验区的建设,促进长三角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两大资源的整合,更好地在科技和产业之间搭建一个高效率平台,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

第三,有利于协调区域的均衡化发展,形成错位竞争优势。方案的出台有利于长三角科技创新的均衡化发展,五个城市可以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安排、明确分工,以此形成错位竞争优势,实现金融、科技和产业在区域内的良性循环与互动。

来源: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