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严监严管”态势持续。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按披露日计算,今年2月1日以来,截至5月8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全国股转公司针对证券公司共开出73张罚单。其中,《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发布当日至今,即4月12日至5月8日的罚单数量就多达39张。“内部制度不完善”“未依法履职尽责”成为证券公司被罚事由中的高频词汇。
作为市场“看门人”,证券公司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业内人士认为,对证券公司“严监严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体现出监管层促进券商规范稳健发展的决心。
券商罚单密集公布
“五一”假期前,多家券商收到监管罚单。仅4月30日一天,北京、广东等地证监局对券商及营业部和从业人员就开出10余张罚单。其中,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都证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这3家券商的具体违规事项虽有不同,但都涉及内控和风控不完善。
北京证监局4月30日公告称,经查,国都证券存在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部分业务活动费用支出未制定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失效,对责任人事后追责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都证券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层级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月30日,广东证监局也一连开出多张罚单,涉及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泰证券。其中,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泰证券被处罚的原因,与其作为格力地产相关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履职尽责有关。
广东证监局称,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剑指券商违规行为
以上案例仅是“严监严管”的缩影。近几个月以来,监管频繁出手,剑指券商违规行为。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按披露日计算,今年2月1日以来,截至5月8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全国股转公司针对证券公司共开出73张罚单。这73张罚单涉及46家券商(含分公司、营业部)。3家券商被立案调查,不乏头部券商被罚,包括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等。
数据显示,4月共有22家券商收到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全国股转公司发出的32张罚单,对比3月数量显著增加。而新“国九条”落地当日至今,即4月12日至5月8日的罚单数量就多达39张。
从违规类型看,11家券商内部制度不完善,11家券商未依法履行职责。从处罚力度来看,多数券商被警示,而最严重的处罚措施当属立案调查。
4月12日,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两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4月16日晚间,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其涉嫌在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
除了有券商被立案,还有券商被暂停保荐业务。5月5日华西证券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决定暂停公司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华西证券被罚与金通灵2019年定增保荐项目有关。江苏证监局表示,华西证券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华西证券表示,对给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未来将吸取教训,健全和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
“严监严管”态势持续
记者梳理罚单发现,证券行业“严监严管”态势持续。我国证券业机构经过多年发展,内部治理和合规管理能力持续优化,行业监管水平也不断提升,但违法违规的问题依然存在。近期,关于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被政策频繁提及。
新“国九条”再次向市场强调了券商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此前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保荐机构要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建立对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督导检查保荐机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履职尽责情况,三年一周期,原则上实现全覆盖,抓好责任追究和跟踪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立案稽查。
而作为证券行业优秀代表的上市券商,更需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目前,我国上市证券公司共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规模和实力以及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地位举足轻重。但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4月12日,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监管部门拟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近期,针对券商的罚单不仅数量多,罚得还重,明显超过以往,监管更加严格精细,从严从快从重成为新态势。券商在展业过程中只有把勤勉尽责和合规放在首位,切实起到“看门人”作用,才能在“两强两严”的监管要求下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