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促进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设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是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云南昆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业的发展又需要一个全新的金融运作方式和完善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保障。因此,尽快打造一个适应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不断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集金融机构总部办公、前台运营、金融中介服务于一体的金融产业园区,意义重大。

 

建设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是发挥金融产业聚集效应的必要载体。随着现代新昆明跨越式发展不断加速,全市金融运行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但是,目前金融机构分散,缺乏金融产业聚集平台,无法发挥金融产业聚集效应;支撑金融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不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无法满足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要求。因此,打造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引导和鼓励金融业和金融服务在金融产业园区集中,充分发挥聚集效应,是我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设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是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昆明市成立金融服务中心的重要举措。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复昆明成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中心,客观上要求为金融机构提供更集中、更全面、更便捷、更先进的金融服务。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建设,将进一步创新金融体制,发挥资本市场的核心作用,完善金融市场,集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环境,加快形成金融市场中心、金融产品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融人才集聚中心,成为金融服务中心的平台和载体。

 

建设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规划,需要宽松开放的政策环境,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建设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把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作为全市党委和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早日建成,早见成效。

 

二、引导金融机构聚集,促进金融产业快速发展

 

(一)规划先行,引导金融机构聚集。为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地区总部原则上在昆明金融产业园区选址;已有办公地点,需要搬迁、置换新的办公地点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地区总部,原则上进入昆明金融产业园区。

 

(二)做大做强金融总量,创造规模效益。昆明金融产业园区要体现总部型聚集,即入驻金融产业园区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为法人总部、地区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

 

(三)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区域内产生的所有税收市、区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用于区域管理和兑现奖励政策,积极争取省级给予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政策支持。

 

(四)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区域内土地开发收益,扣除上缴省级财政部分,作为资本金全额注入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用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五)金融监管部门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如自建或委托代建办公用房的,可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办公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享受补助的办公用房5年内出售的,应当全额退回补贴资金;以原有办公用房置换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内办公用房的,评估原有办公用房并协商价格后,按照等价值置换的办法,置换金融产业园区内办公用房,需要扩大办公用房面积的,可以按照前述方式享受相应的优惠。

 

(六)新设立并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金融机构,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昆通〔200865号),按照对不同金融行业配套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快银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快担保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有关补助政策外,再给予其注册资本金0.5%的补助。

 

(七)金融机构自建或委托代建办公用房的:2011630日前签订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协议的,按办公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1171日到2011年底签订入驻协议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150元;2011年以后签订入驻协议的,不再补助。补助资金可直接支付施工单位。享受优惠的办公用房在入驻后5年内出售的,应当全额退还补助的资金。

 

(八)金融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按所购买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出售的,应当全额退回补助资金。

 

(九)金融机构将租用办公用房转为购买的,可以约定按期提前支付租金后,办公用房由租用转为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十)以原有办公用房置换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内办公用房的,在对原有办公用房进行评估后,协商价格,并按对等价值置换聚集区内办公用房。需要扩大办公用房面积的,可以按照前第(七)、(八)、(九)项规定的方式享受相应优惠。

 

(十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凡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租用办公用房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十二)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金融机构,根据机构业绩,由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十三)在新设立并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2年内,对其缴纳的营业税的市、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给予100%返还,之后3年内给予50%返还。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对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给予100%返还,之后3年内给予50%返还。其中,返还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委托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十四)根据入驻昆明金融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状况,对单位配租一定量公租房,为解决其所属人员住房问题提供便利。

 

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新型社区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以服务金融机构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和管理,把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和谐的现代化高端新型社区。

 

(一)建立实体化管理运作机构。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开发、运营、管理的实体公司,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统一负责昆明金融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负责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内基础设施、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维护。组建“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商会”,加强区域内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设立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非常设机构,为市政府金融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二)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先进模式建立新型现代化社区,社区服务充分体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要求,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内的金融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照代办、会议组织、培训学习、产品展示、生活服务、信息交流等综合性服务,为入驻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最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社区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完善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子政务网与社区信息网联接,达到社区基本信息共享,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建设便利的社区商业环境。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档酒店式公寓、国际品牌酒店,引进国内外著名商业品牌企业,打造高端消费区;建设商业、餐饮、购物、医疗、快速交通等配套设施,为区域内生活、工作、出行提供一流服务。集聚多方力量,发展社区配送服务、代理服务、保健服务、娱乐服务,通过直营特许或连锁经营模式,形成便民连锁、经营规范、网络服务,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促进社区服务业走向产业化;通过共驻共建和互惠互利方式,开展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和便民利民双向服务。

 

(四)建设完善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进同内外著名文体影视服务企业,提供高品质影视、图书、休闲、娱乐服务,扶植一批特色文化活动项目。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社区体育网络体系,推进“体育生活化”,组织、指导社区健身队伍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积极创建品牌性、标志性大型群体活动。

 

(五)建设品质一流的社区公共教育体系。引进全市最优质的教育资源,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入学指标,定向提供给入驻聚集区内的国内外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正式职工子女,就读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高的幼儿园及中小学,并为入学提供便利服务。

 

(六)建设优美的社区生态环境。以规划为统领,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编制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新型社区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建设一流的社区公共设施,创建节水型社区和绿色社区。建设垃圾分类管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一流居住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区。

 

(七)建设安全有序的社区社会环境。全面规划建设以巡逻防控网、社区防控网、治安防控网、内保防控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集警务、治保、调解、巡逻、普法、社区矫正“六位一体”的社区安防体系,建立社区消防、交通管理平台,确保安全、良好的工作、居住、生活环境。

 

四、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创新是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动力。通过完善金融市场,集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环境,使全市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和发展模式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金融工具和技术创新,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加快形成金融市场中心、金融产业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融人才集聚中心。

 

(一)营造良好经济环境。完善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有效调整金融资源配置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客户结构,提高金融资源在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的配置效率。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推动产业高端化、高质化和高效化发展,为金融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积极配合全域城镇化建设,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全面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持续增长的动力。

 

(二)营造良好银政银企合作环境。建立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交流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内容,通过举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银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促进融资方式、融资品种、服务手段创新与企业有效需求及时对接。

 

(三)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货币市场,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汇兑、承兑、信用证、短期融资券等各类服务,积极发展支付结算、基金托管、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努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扩大上市公司规模;积极拓展保险市场,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在我市的运用。

 

(四)营造良好金融中介服务环境。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为企业提供产权交易、财务代理、理财咨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公证贷款担保等中介服务,提升信用中介组织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为会计、法律、评估、评级、咨询以及资格认证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与现代金融管理和国际化战略相适应,能满足境内外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五)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立涉及国土、住建、农业、社保、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与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机构逃废债务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同业联合制裁逃废债务行为制度,协助驻昆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维护工作。

 

(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我市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宣传力度,提升昆明市金融知名度;政府、金融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致力于金融创新理论研究和应用,针对商业银行区域化扩展、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信用担保、中间业务、混业经营及综合金融产品等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新闻传媒的宣传教育作用,普及现代金融知识、金融文化和金融法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切实提高公众金融素质,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体制

 

(一)组建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为有效推进金融产业园区的建设,成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成立相关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具体实施。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为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

 

(二)实行绩效管理,实施目标倒逼。建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全面、客观、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工作AB岗等办事制度。对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通过“倒排工作、挂图作战”的方式,逐年、逐季、逐月、逐周进行任务分解,加大跑办和服务力度,力促早投产、早见效。实践“一线工作法”,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研究、现场会办、现场解决。

 

(三)强化协作,层层联动。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增强团结意识、全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加强协作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切实打破地域或部门的利益局限,多协调、多支持、多配合,主动沟通对接,确保各部门工作无缝对接、工作成果应用共享,建立制度严密、运转顺畅、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奖惩机制。目督、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工作开展过程和完成情况予以严格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重要环节衔接到位。

昆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