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杭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日前发布了《2015年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报告》,分别从“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和“社会环境”四个维度对宁波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报告显示,宁波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总体水平较高且呈向好趋势,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愿有所增强,金融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各项工作更加完善,监管机构在监管力度和监管协调方面进步显著。
据介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是着眼于区域、市场和行为主体,对现实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扫描。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试点单位之一,宁波市中支从2014年起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工作,并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和会商机制”、“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更为有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共四项机制,全面深化宁波地区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2015年环评报告显示,宁波地区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监管机构进步显著,社会环境建设仍需加强。据介绍,宁波地区金融消费者整体金融能力较上一年增加2.49分,提升4.47%,表明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的能力和意愿有所增加。同时,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显著提高,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和内部保护机制建设情况较好,与上一年相比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以12363转办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为例,2014年全年转办金融机构投诉案件150起,办结率为88%;2015年全年转办金融机构投诉案件377起,办结率为100%。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与协作能力显著加强,进步明显。评估结果反映,在监管层面,宁波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制度与监管组织体系,投诉处理机制已较为健全,区域保护协调机制日益完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已搭建起初步框架。
此次环评报告同时认为,社会环境中的地区诚信度水平和监督能力有待提升。报告显示,社会环境水平有待加强,地区诚信度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金融犯罪案件率和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情况的攀升。这与当年经济处于下行状态密不可分。金融环境恶化,民间借贷风险高企,企业资金断裂所诱发的金融犯罪频频发生,导致了在部分县域地区金融犯罪案件多发。报告对宁波金融环境的生态改良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以国民教育为平台,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二是以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为契机,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三是以国办指导意见为准绳,逐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四是以社会力量为依靠,构筑多层次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社会监督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