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行哈尔滨中支结合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实际,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立足点,以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为抓手,主动做好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工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截至2016年4月末,黑龙江省涉农贷款余额7838.2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省各项贷款的比重达45.3%,近3年贷款平均增速达23.2%,高于全部贷款年均增速5.7个百分点。
积极完善金融支农政策体系。2013年国务院批复黑龙江省建立“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人行哈尔滨中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顺利出台,全面启动现代农业金融改革工作。该行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指引》、《信贷支持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据统计,近两年黑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71.95亿元,累计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98.2亿元,为做好金融支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全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2015年,国家批复黑龙江省18个地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后,人行哈尔滨中支与农委、财政、国土等12个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成立了省、县两级试点工作小组,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了“两权”抵押贷款信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推动试点地区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和搭建流转平台,有力地推动了业务开展。截至今年4月末,黑龙江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贷款余额达195.8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同比增长13.2%;全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的贷款余额达18.1亿元,同比增长50.8%。
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人行哈尔滨中支积极引导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践,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农村各类动产、不动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开展了小额保险保证贷款业务创新试点,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以及推动涉农银保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6年4月末,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开办了七大类20余项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创新贷款余额达774.4亿元,同比增长4.25%。其中,活体畜禽抵押贷款余额3.76亿元,较去年同期翻两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777.4亿元,同比增长9%;小额保险保证贷款余额6196万元,同比增长10.7%。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黑龙江省加快县域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将“三信”评定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挂钩,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16年4月末,全省已有29个县(市)建立了县域信用信息中心,共采集入库124.8万户农户、780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分别占全省应录入农户的37.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4.9%。全省共创建信用户90.3万户、信用村1827个、信用乡镇158个。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15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较快的县(市)作为试点,将货币政策工具与“三信”评定结果相结合,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优质信用主体的贷款利率平均降低1.4个百分点,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激励机制。
不断优化农村支付环境。黑龙江省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布局和ATM、POS机具、转账电话等终端的布放力度,加快助农取款服务站、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创新开展农产品非现金结算工具“福农通”业务,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度和普惠性。截至2016年4月末,全省金融支付终端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99.4%,支付系统乡镇覆盖率达77.86%,极大地便利了农村资金汇划。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达16412个,农村地区线下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累计拓展“福农通”商户9180户,实现清算交易106万笔、3469亿元,加快了农产品购销进度和资金周转效率。
积极完善金融支农政策体系。2013年国务院批复黑龙江省建立“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人行哈尔滨中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顺利出台,全面启动现代农业金融改革工作。该行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指引》、《信贷支持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据统计,近两年黑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71.95亿元,累计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98.2亿元,为做好金融支农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全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2015年,国家批复黑龙江省18个地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后,人行哈尔滨中支与农委、财政、国土等12个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成立了省、县两级试点工作小组,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了“两权”抵押贷款信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推动试点地区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和搭建流转平台,有力地推动了业务开展。截至今年4月末,黑龙江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贷款余额达195.8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同比增长13.2%;全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的贷款余额达18.1亿元,同比增长50.8%。
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人行哈尔滨中支积极引导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实践,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农村各类动产、不动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开展了小额保险保证贷款业务创新试点,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以及推动涉农银保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6年4月末,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开办了七大类20余项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创新贷款余额达774.4亿元,同比增长4.25%。其中,活体畜禽抵押贷款余额3.76亿元,较去年同期翻两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777.4亿元,同比增长9%;小额保险保证贷款余额6196万元,同比增长10.7%。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黑龙江省加快县域信用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将“三信”评定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挂钩,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16年4月末,全省已有29个县(市)建立了县域信用信息中心,共采集入库124.8万户农户、780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分别占全省应录入农户的37.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4.9%。全省共创建信用户90.3万户、信用村1827个、信用乡镇158个。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15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较快的县(市)作为试点,将货币政策工具与“三信”评定结果相结合,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优质信用主体的贷款利率平均降低1.4个百分点,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激励机制。
不断优化农村支付环境。黑龙江省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布局和ATM、POS机具、转账电话等终端的布放力度,加快助农取款服务站、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创新开展农产品非现金结算工具“福农通”业务,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度和普惠性。截至2016年4月末,全省金融支付终端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99.4%,支付系统乡镇覆盖率达77.86%,极大地便利了农村资金汇划。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达16412个,农村地区线下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累计拓展“福农通”商户9180户,实现清算交易106万笔、3469亿元,加快了农产品购销进度和资金周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