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杭报道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8月5日在浙江杭州签署《关于共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金融风险的合作框架》,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和保障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等出席签署仪式。

  据介绍,浙江省高院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将以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立足现行金融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双方现有职能,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推动企业破产审判、执行,净化市场诚信环境,强化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大金融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助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维护金融稳定。

  据了解,双方合作的要点包括:一是强化信息共享。省高院向人行杭州中支提供有关破产审判方面的司法文件、工作制度和重大案件受理、审理、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有关支付结算、反洗钱、本外币跨境交易等案件信息。人行杭州中支定期向省高院通报有关涉贷出险企业、逃废债及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方面的情况和信息。二是打击逃废债。省高院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定期向人行杭州中支通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人行杭州中支依法为省高院提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服务,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协调金融机构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信用消费、加强开户审核等管理措施,协助打击高消费、逃废债等规避执行行为。三是加快金融不良资产核销和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深化“点对点”合作。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财产但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或无法处置的案件,银行核销呆账需要申请终结裁定的,依法作出裁定;建立区域执行处置权争议协调机制,快速启动抵押财产处置工作;依托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与省外异地法院处置权争议协调,维护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人行杭州中支继续巩固与省高院建立的账户查询合作机制;支持省高院与银行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协调银行机构通过该机制协助省高院开展查控工作。四是解决企业信用修复难题。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破产重整成功企业,及时在执行系统内进行信用修复。各级人民银行在管理人提交申请、法院出具函件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支持企业通过添加“大事记”或“信息主体声明”等手段对破产重整情况进行说明。五是提升金融机构参与破产程序积极性。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力度;对破产程序中涉及担保物处置的,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机制,避免担保物价值被不当低估。各级人民银行通过政策指引、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破产程序的运用;完善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并购债、可转换票据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指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管控风险、保障金融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帮助暂时困难、未来有现金流的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优化破产审判工作环境。省高院将积极向上建议修订有关法律条文,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破产案件的裁判标准。人行杭州中支将积极向上建议完善金融机构债权处置机制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强相关制度与破产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