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正在组织升级新一代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新系统将优化拒付信息披露功能,届时当电子票据被拒付时,系统可自动将追偿通知扩展到票据交易的全部前手,而助推这一变革的正是上海金融法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而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审理中发现,票据拒付通知不完善引发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居高不下,这关乎金融基础设施完善问题,于是我们向票交所制发了司法建议书,旨在从源头解决这一问题。”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张娜娜介绍说。   据悉,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大都市,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基础设施云集于此。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近年来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立了诸多全新的工作机制和标准规则,在推进金融审判现代化的同时,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海首创的“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便是其中一个。该机制模拟真实庭审,对金融业务中具有重大影响、亟待法律明确的潜在纠纷问题进行法律风险压力测试。   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符望是首个测试案例的审理员。在他看来,这种测试相当于对金融领域具有前沿性、亟待法律明确的创新改革举措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体检”,虽不同于司法裁判,却能为动态金融创新提供更有回应性的规则供给,这对于金融国际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符望进一步解释道,在金融体制改革的“总指挥棒”下,要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春江水暖鸭先知”,很多风险因素都会表现在司法案件中,因此对于法官来讲,更好地推动化解金融风险责无旁贷。   近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审结了全国首例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同时首创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和30余项专业化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制定50余项审判监督管理制度章程。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还拟定并推广中英文版本的《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让更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国际金融交易纠纷进入我国司法程序,树立“中国标准”“上海规则”,增强我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解释权和话语权。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总动员、总部署,我们要深刻把握政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区位优势、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首发优势和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司法优势,着力在金融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现代化上下功夫,以金融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在国际金融司法领域彰显‘中国气派’。”